一、基本存款账户
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特点: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必须以基本存款账户的开立为前提。
二、一般存款账户
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特点: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不能办理现金支取;同一银行同一网点原则上只能开立一个。
三、专用存款账户
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特点: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要专户存储和使用的资金,才纳入专用存款账户管理;同一银行网点可以开立多个专用存款账户。
四、临时存款账户
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主要是临时机构以及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
特点:存款人有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资情况的,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按规定可以支取现金,最长不超过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