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学生家长:
近年来,县教育和体育局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落实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我县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告知如下:
一、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1.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政策:资助条件:全县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在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1400元范围内确定,可分为2-3档,助学金主要用于幼儿在园期间的保教费及伙食费补助。
申请、发放程序: 幼儿家长每年9月、3月向幼儿园提出申请,幼儿园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
2.学前教育免保教费政策:对就读于普惠性幼儿园的脱贫享受政策户幼儿(含监测帮扶户幼儿)、低保家庭幼儿、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幼儿)、重点困境家庭幼儿、残疾幼儿免除保教费。
资助流程:幼儿园根据扶贫办、民政、残联提供名单核实后直接免收,其他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也可向幼儿园提出申请,幼儿园审核评议后确定是否免除。
二、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即:所有学生免除学杂费、课本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发放生活费补助。
1.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资助条件: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在籍寄宿生。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学年补助生活费125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补助生活费1500元。
2.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资助条件: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在籍非寄宿生。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学年补助生活费625元,初中每生每学年补助生活费750元。
非寄宿生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资助标准参照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发放。
申请、发放程序:学生或家长每年9月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按学年受理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
三、普通高中阶段资助政策
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资助条件:全日制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在籍学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平均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分为2-3档
申请、发放程序:学生每年9月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
2.普通高中免学费政策:申请条件:在我县普通高中就读的脱贫享受政策户(含监测帮扶户)、低保、残疾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烈士子女。
资助流程:学校根据扶贫办、民政、残联提供名单核实后直接免收,其他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核评议后确定是否免除。
四、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一.中职国家奖学金政策:
1.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及以上学习成绩、技能表现等方面特别优秀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
2.资助标准:每年奖励名额根据国家分配情况确定,每生每年6000元。
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政策。
资助对象: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及其他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2000元。
申请、发放程序:学生每年9月、3月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
三.中职免学费政策:
资助条件: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三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业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标准:按实际收费标准减免。
资助流程:学生每年9月份向学校提出申请(未满16周岁学生有监护人提出申请),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学生无需申请。学校按学年进行评审,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予以资助。
咨询、监督电话:0536-3218754(工作日时间)
临朐县教育和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