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是我国消防救援力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收11名政府专职消防员、1名外聘会计,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专职消防员计划按照岗位招收11名,其中,执勤消防车驾驶员5人、战斗员6人,分配到平原示范区消防救援大队下辖消防站工作。1名外聘会计,从事大队会计相关工作。
二、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核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在考核、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志愿服务消防救援事业,遵守消防救援队伍各项规章制度;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身高165cm以上,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4、驾驶员岗位:仅限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24周岁至35周岁(1989年9月1日至2000年9月1日期间出生),需持有机动车A1、A2或B1、B2驾驶证,且驾驶准驾车型实际驾龄不少于2年;
5、灭火救援战斗员岗位:仅限男性,年龄为25周岁以下(1999年9月1日后出生);
6、会计岗位:性别不限,年龄在22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2002年9月1日至1989年9月1日期间出生),大专学历以上,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具有会计工作经验的优先使用;
7、具备下列条件者优先: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解放军、武警退役人员、有从事消防工作经验、具有初级以上国家游泳救生员资格、厨师证或具备通信、影视文化、演讲、视频剪辑、汽车修理、篮球、田径等其他专业特长。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2、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具有吸毒史的、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因违反政府专职队员管理规定,被开除、辞退、解聘、解除劳动合同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8、其他不适合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他人代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政治审查→体检→岗前培训→办理聘用手续。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08:00至2024年10月10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平原示范区消防救援大队(平原大道与秦岭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咨询电话:0373-7535119(工作日8:00-18:00)。
所需材料:报名时,所有考生均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毕业证(若有遗失,原毕业学校出具证明,并留学校联系方式)、个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填写纸质《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1份(扫描二维码内文件正反打印)。
报考驾驶员岗位的,另需携带驾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报考会计岗位的,另需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体能测试(笔试、面试)
1、驾驶员、战斗员体能测试项目包括3000米、100米、俯卧撑、仰卧起坐。每个科目按照百分制计分,考试总成绩=3000米×40%+100米×20%、俯卧撑×20%、仰卧起坐×20%。
2、驾驶员技能测试项目为:侧方停车、倒车入库、半坡起步。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
3、体能测试中有2项不合格的人员,予以淘汰。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4、会计岗位笔试、面试:会计岗位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实际应用能力,考察面试者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应变能力和职业道德。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政治审查
考试通过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由平原示范区消防救援大队为考生发放《介绍信》,考生到户籍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证明。未按要求办理无犯罪证明的,视为自愿放弃。
(四)体检
政审通过人员进行体检,在接到体检通知后,自行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进行。
(五)岗前培训
政治审查和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培训人员。进行为期2个月的岗前培训,按照培训期工资标准发放,培训未满1个月的无工资。具有2年以上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并在推荐的单位工作1年以上,岗前培训期为1个月。岗前培训结束后进行结业考核,经结业考核合格的,与其本人签订劳动合同;未合格则延长培训期1个月。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视为自愿放弃培训资格。
六、工资福利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包含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高危补贴(专职消防员)、岗位补贴等,工资逐年提高。聘用后,根据岗位的不同,专职消防员工资5400元---6500元(含五险一金),外聘会计工资3500元---4500元(含五险一金),每年免费身体健康检查一次。
七、纪律与监督
考生必须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参加报名、体检、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政治审查、培训,否则均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考生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八、管理模式
政府专职消防员按照《平原示范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实行军事化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在保证执勤力量、队伍无特殊任务的情况下,实行轮休制,每月6-8天。外聘会计按照文员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原则上实行8小时工作制。
九、政治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员表现优秀的,给予优先参加骨干培训、入党、学驾驶、晋升岗位等级等奖励。符合招录条件且表现优秀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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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示范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