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放城镇初级中学法制教育报告会

追梦人在前行
创建于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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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法制教育,规范学生日常行为,预防校园欺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氛围,维护学生身心健康,9月23日下午4点,我校邀请放城镇派出所王政华所长为学生做法制教育报告,活动由常校长主持。

第一项:颁发证书

      学校张校长为镇派出所王政华同志颁发聘书。

第二项:王所长做精彩报告。

     王所长首先给同学们宣读了我国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 ,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 ,犯特定罪的 ,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2周岁 不满14周岁的人 ,情节恶劣的 ,应当负刑事责任。然后用一个个具体的事例,教育同学们要充分认识违法的严重后果。马所长告诫同学们:一 、不旷课 ,不擅自外出 ,不准夜不归宿;二 、远离网吧 、游戏厅、 酒吧等娱乐场所  ;三、不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 ;四、不带手机进校园 ;五 、不结交不良朋友 ;六、尊重老师 ;七、与同学和睦相处 ,不欺负小同学, 坚决避免打架斗殴等现象 ;八、 爱护公共设施, 不损坏公物 ;九、 注意交通安全 ,不骑摩托车 、电动车 。最后希望同学们遵规守纪 ,严格要求自己 ,将来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 。王所长的报告全面、生动、易懂,丰富了同学们的法律知识,提高了同学们的法律意识 ,是一次很有价值的报告会 。

第三项:张校长讲话。

张校长在总结讲话中希望同学们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要关爱尊重他人,不参与任何形式的欺凌行为。发现身边存在欺凌现象时,要勇敢站出来,及时向老师和学校反映,共同维护校园的和谐稳定。

本次主题活动的开展,使全校师生受到了深刻的教育,认识到校园欺凌的危害,增强了文明守纪意识,提高了抵制和防范校园欺凌的能力,为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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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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