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塞区2024年(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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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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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塞区的父老乡亲们,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开始缴费了!为了让您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更加方便快捷,今年的医保缴费将继续提供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接下来就给大家介绍一下2024年居民医保的缴费政策和流程吧!

一、参保缴费时间

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9月20日至12月20日。

二、参保缴费对象

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或按规定享有其他医疗保障制度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

三、参保缴费标准

(一)普通居民、学生和婴幼儿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今年400元。

(二)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不缴费。

(三)残联认定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二、三、四级残疾人及残疾家庭中的各类学生和婴幼儿,个人不缴费。

(四)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业农村部门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个人缴纳200元。

(五)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按规定享受资助参保政策,个人缴纳200元。

(六)对我区符合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双女)父母及十八岁以下子女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补助按原政策执行。

四、参保登记

(一)新参保人员信息登记

1.线上办理。新增拟参保人员和新参保年度需调整参保缴费地人员可通过陕西医保APP、微信小程序“陕西医保”、支付宝小程序“陕西医保”自行登记。

2.线下办理。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本复印件到所属镇街服务大厅的医保服务站或者到文化大楼二楼医保窗口均可办理。

(二)新生儿

1.2025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在  新生儿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新生儿出生当年未在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当年内可按照全市统一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参保缴费,缴费完成后,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的次月起至12月31日。

2.新生儿出生日期距离当年12月31日不足90天,如享受出生当年医保待遇,须在出生后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如享受出生次年医保待遇,须在出生后90天内缴纳出生次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未在90天内缴纳相应年度医疗保险费,按一般人员参保缴费及享受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3.新生儿出生后死亡的,且监护人在其出生之日起90天内为其参保缴费的,出生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政策规定予以报销。

五、参保激励政策

(一)促进居民连续参保缴费方面

连续参保激励是连续参保满4年,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可以享受连续参保激励,按照规定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零报销激励是当年基金零报销,次年可享受激励,按规定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两项措施独立设置,均自2025年起执行,符合激励条件的,均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每次提高均不低于1000元,大大高于个人缴费的400元。如果当年发生了大病报销并使用零报销奖励额度,虽然第2年重新计算零报销激励额度,但不影响连续参保激励。对于连续参保激励,即使居民参保人断保,虽然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但连续参保激励额度一直保留。

(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方面

“家庭共济能参保,帮助老人帮助小”。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扩大到近亲属,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近亲属,也可以在报销医疗费用时,使用关联的职工医保参保人的个人账户来结算。(其中,近亲属是指民法典中规定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六、线上缴费渠道

(一)“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在“纳税服务”模块,选择“社保缴费”,输入身份证号以及姓名,点击查询,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点击下一步,选择缴费年限2025年点击下一步,完成缴费即可。

(二)“微信”APP。微信界面点击“我”,进入“支付”模块,点击“城市服务”,点击“社保综合”,选择“陕西省社保缴纳”,点击“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输入身份证号姓名以及缴费年限,点击下一步,完成缴费即可。

(三)“支付宝”APP。支付宝首页搜索“陕西社保缴费”点击进入,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输入身份证件号码以及姓名,点击查询,选择缴费年度2025年,点击查询,完成交费即可。

(四)通过 合作银行进行缴费:

1.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柜面、农行掌上银行、手机银行、农行智能POS机;

2.陕西信合(农商银行)网点柜面、手机银行、个人网上银行、E终端、ATM自助机;

3.中国建设银行扫码支付、营业网点柜面、建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

4.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柜面、工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

5.中国银行营业网点柜面、中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

6.光大银行营业网点柜面、光大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云缴费APP;

7.邮储银行营业网点柜面、邮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

8.银联“云闪付”手机APP;

9.虚拟户可到办税服务厅集中申报缴费。

特别注意:

当电子缴费渠道提示:“登记信息不存在,无自然人登记信息;无有效的参保登记信息”。是因为系统中不存在该缴费人参保信息或参保信息与证件信息不一致。请做如下处理:新参保城乡居民或原参保信息不完整的城乡居民,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到文化大楼政务大厅或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办理信息变更,之后可以通过各种渠道自行缴费。

七、相关问题解答: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权益记录等相关问题请咨询医保局、医保办,银行自行缴费相关问题请咨询各合作银行,申报缴费相关问题请咨询税务局。


咨询电话:

税务局:0911-8301702

医保局:0911-6216296

医保办:0911-6211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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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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