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资助政策告知书

潍坊市坊子区崇文中学初级中学
创建于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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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

近年来,国家不断完善学生资助制度,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有力促进了教育公平,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内容告知如下:


一、资助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即:所有学生免除学杂费、课本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费补助。

       资助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

       寄宿生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非寄宿生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非寄宿生中的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参照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

二、资助流程

      学生家长每年9月份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按学年进行评审,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予以资助。义务教育生活费补助一般于每年11月底前、5月底前发放至受助学生本人银行卡(具体时间由班主任通知)。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潍坊市坊子区崇文初级中学为切实做好义务教育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让家长、教师及学生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促进义务教育资助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我们将竭力做到资助政策家园全知晓、全覆盖。让国家的资助政策惠及到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让他们无惧困难,勇敢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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