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乡镇(街道)权责体系 持续为基层减负赋能

美友71868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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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职责,形成事权清晰、责能相适、履职顺畅、保障有力的乡镇(街道)权责体系,需要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和步骤。以下是详细的分析和建议:

根据《规范乡镇(街道)职责权限实施方案》,应坚持权责一致原则,依法明确乡镇(街道)的审批管理服务执法权限和责任。通过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可以确保各乡镇(街道)在履行职责时有据可依,避免职责不清或重复工作的情况发生。

要坚持责权一致、责能一致的原则,合理界定县级政府及其部门与乡镇(街道)的职责关系,确保乡镇(街道)能够接得住、履行得好。这包括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事项依法赋予乡镇(街道),防止上级部门以属地管理名义转嫁责任。

各地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分期分批推进。例如,对于经济发达镇改革试点经验,可以推广到其他地区,加快建立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的基层政府职能体系。

各地要加强乡镇(街道)履职能力建设,推动人员力量和公共服务资源向乡镇(街道)流动,做到权随事转、人随事转、钱随事转。此外,还需建立健全乡镇(街道)行政职权运行的有关制度措施和工作流程,确保乡镇(街道)依法行政、规范运行。

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是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的关键之举。要依据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划分职责权限,做到收放有据、各归其位、没有遗漏。同时,要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履职事项清单编好用好,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乡镇(街道)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这是健全乡镇(街道)权责体系的基础性工作,有助于筑牢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

权责清单的审定、公布、实施和动态管理是必不可少的环节。省市县相关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指导帮助乡镇(街道)做好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相关困难和问题。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逐步形成一个事权清晰、责能相适、履职顺畅、保障有力的乡镇(街道)权责体系,从而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效能。(永定区交通运输局  钟起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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