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感谢您的孩子就读义务教育学校!在校期间我们为您的孩子提供的资助有以下1项:
1.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非寄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特殊困难学生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
请您在新学期开学四周内(9月25日前)按学校资助管理机构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申请。
同时,我们提醒您,不要轻信各种以资助为名义的电信诈骗电话,有疑问请与学校或班主任联系求证。请正确引导您的孩子合理支配相关资助资金。
为了孩子,让我们家校携手,形成合力,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遂城第七小学
2024年9月20日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报流程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报流程
一、申报资助流程:
1、提交申请材料
学生或家长到班主任处领取《广东省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参考《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见下图)1-37项,于2024年9月25日前向学校提交自己拥有的某项或多项证明材料申请,需提交的资料清单如下:
(1)在《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上填写好姓名、年级、班别等信息;
(2)户口簿复印件(需把所有家庭成员页复印出来,可以用A4纸双面复印);
(3)湛江市内办理的农村信用社存折和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复印银行卡,也要提供户主身份证,还需在复印件上手写帐户名和帐号);
(4)参考《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提交自己拥有的某项或多项证明贫困的材料,以方便打分评定。
【温馨提示】以上所提交的复印件,确认无误才能提交。
二、学校审核:
学校根据学生或家长提交的证明材料,依照《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中的分值依次打分,统计出该生“实得分”,按分值从高到低确定受资助学生名单。
三、公示:
学校将拟受助学生名单以适当方式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严格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和规范学生资助公示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7】28号)的要求,规范学生资助公示工作,切实保护好受助学生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只准公示学生的姓名、就读学校、年级、班级等基本信息),及时清理超过期限的学生资助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