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风险提示
电信网络诈骗的几种常见方式:
1.冒充好友借钱方式诈骗
诈骗分子利用木马程序盗取对方聊天软件密码,截取对方聊天视频资料,熟悉对方情况后,冒充该账号主人对其好友以“患重病、出车祸”“急需用钱”等紧急事情为由实施诈骗。
2.以微商、代购等方式实施诱导购物诈骗
不法分子在微信朋友圈假冒正规微商,以优惠、打折、海外代购等为诱饵,待买家付款后,不法分子找各种理由拒不发货或将受害人“拉黑”,骗取钱财。
3.冒充公检法实施诈骗
不法分子以法院有传票、涉嫌洗钱等话题切入,以法院传唤、公安逮捕等进行恐吓,要求受害人提供账户验资、核实本人身份、提供保证金等,诱导受害人将资金汇入指定账户,骗取受害人财物。
4.利用网络平台、金融类APP等进行诈骗
不法分子往往会主动询问受害人微信、支付宝、手机银行等账户信息、借款额度,获取短信验证码、账户支付密码或录制受害人面部视频,借此通过相关金融类APP程序验证,之后迅速将相关账户资金转出。
分子以法院有传票、涉嫌洗钱等话题切入,以法院传唤、公安逮捕等进行恐吓,要求受害人提供账户验资、核实本人身份、提供保证金等,诱导受害人将资金汇入指定账户,骗取受害人财物。
5.冒充社保、医保、银行、电信等工作人员进行诈骗
犯罪分子冒充社保、医保等工作人员给受害人发送信息或拨打电话,以有线电视欠费、电话欠费,社保卡、医保卡、银行卡等失效、停用、升级异常为由,要求受害人在短信附带的网址链接填写身份信息、银行账号等信息,或引诱受害人向指定账户汇款。
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提示
非法集资常见的四种手段:
一是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二是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三是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四是利用亲情诱骗。
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防范洗钱犯罪风险提示
什么是洗钱?
洗钱,是指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
常见的洗钱方式:
虚拟货币:虚拟货币体现为一串字符和数字,可点对点发送,具有可匿名、追踪难、交易便捷等特点;我国明确禁止虚拟币发行融资和兑换活动。
网络赌博:犯罪分子伪装成实体企业,掩饰赌博资金,通过网银、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支付手段,收取赌博资金实现网络赌博资金流动,并不断更换商家编号和名称,达到洗钱目的。
电信诈骗:电信网络诈骗资金的交易环节复杂、交易层级较多,诈骗人员通过操作在全国不同省市开立的多个账户用于对违法所得进行最终转移并于境内外取现。
防范“征信修复”风险提示
一、准确无误的信用记录无法删除。《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无论是征信机构还是商业银行等信息提供者,均无权随意修改、删除信用报告中展示无误的不良信息,一旦发现违规修改或删除的行为,将依法进行责任追究或予以行政处罚。
二、“征信修复”实则“借机牟利”。征信领域不存在“征信修复”“征信洗白”等说法。不法分子利用信息主体急于摆脱不良信息困扰的需求,以承诺删除不良信息为由,收取高额服务费用后失联,给信息主体造成财产损失。
三、“征信修复”“征信洗白”存在的风险。不法分子指使信息主体捏造虚假事实,伪造虚假材料,以“非恶意逾期”或“不可抗力”等理由试图达到“征信修复”目的。不法分子通常要求信息主体提供身份证件、联系方式、银行卡号等敏感信息,个人信息存在被恶意使用、泄露或买卖等风险,危害信息主体人身及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