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职工门诊报销提高五个百分点

孟津区大庆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创建于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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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参保职工签约家庭医生后

    门诊就诊后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在职职工:55%提高至60%,一年最多报销1500元

退休职工:65%提高至70%,一年最多报销2000元

起付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集体卫生室及公立门诊部不设起付线。

支付限额:

       一个参保年度内,在职职工医保基金支付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报销限额1500元/人,退休人员医保基金支付门诊统筹最高报销限额2000元/人;门诊统筹支付限额不计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集体卫生室及公立门诊部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55%,退休人员65%;参保人员办理家庭医生签约后,在签约的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定点机构:

      孟津区大庆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洛阳石化医院门诊楼内)

报销项目:

检验科:血常规、肝功、肾功、血脂全项、激素测定、糖化血红蛋白

放射科:DR、16层CT、64层螺旋CT

特检科:心电图、脑电图、动态血压监测、彩超(心脏、四肢血管、颈部血管、子宫附件、肝胆胰脾、甲状腺等)

康复科:针类、灸类、穴位贴敷治疗、脉冲治疗

温馨提示:

      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当年度使用,不能结转下一年度,限本人使用。

      参保人员办理基本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的,从办理次月起,为其变更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和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一个参保年度内既往已享受待遇累计计算支付限额。

     参保人员补缴欠费的,不补计门诊统筹待遇

咨询电话:66994617

孟津区大庆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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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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