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乡镇(街道)职责和权力、资源相匹配制度,加强乡镇(街道)服务管理力量。乡镇(街道)作为基层的“神经末梢”,其治理水平的高低,关系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为基层赋能添力,是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乡村振兴、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途径。
一段时期以来,有的基层面临职责不清、权责不明的问题,陷入“权小、责大、事多”的困局,“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基层干部疲于应付,工作积极性下滑。要为基层明责、赋权、扩能,细化量化权责事项,确保工作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和权力边界。同时,推行职责任务清单制度,为基层工作提供清晰的“路线图”和“施工图”。
建立“基层点菜、县级赋权、可退可换、及时调整”的赋权事项动态调整机制,统一和规范赋权事项,扩大基层的自主权和决策权。例如,赋予基层对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的建议权,对上级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等。这些权力的赋予,将极大激发基层治理活力,更好服务群众。加强基层信息化建设,整合建立一体化的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实现基层管理跨部门、跨层级协同运转,提高管理效率和治理成效。
在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的推进下,基层对各类人才的需求非常旺盛。要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结合基层情况,坚持向用人主体授权、为人才松绑,以优惠政策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等人才,为基层治理注入新鲜血液。推进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充实加强基层一线工作力量。通过职务晋升、表彰奖励等方式,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