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大王镇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印发宣传彩页等途径进一步宣传耕地保护的相关规定,引导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重要性,增强群众保护耕地的意识,营造依法依规保护耕地的良好氛围。
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六个禁止
1
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
要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禁止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
2
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
要严格控制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用地审批,道路沿线是耕地的,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宽度不得超过5米,其中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同时,不得违规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
3
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
禁止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
4
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
新建的自然保护地应当边界清楚,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5
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
不得违反规划搞非农建设、乱占耕地建房等。
6
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批地用地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凡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以及不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用地。
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
不得违反规划搞非农建设、乱占耕地建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