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校园欺凌 从你我做起——秦皇岛市第十二中学法治宣讲进校园

创建于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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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9月19日下午,阳光洒满校园。为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法官张少杰走进秦皇岛市第十二中学,为我们带来有关预防校园欺凌的法律知识宣讲。本次讲座旨在提高学生对校园欺凌现象的认识,增强防范意识,共同抵制校园欺凌行为。

      张法官首先向同学们介绍了校园欺凌的定义和常见形式,包括言语欺凌、肢体欺凌、社交欺凌和网络欺凌等。通过一个个真实的案例,同学们深刻地认识到校园欺凌的危害,它不仅会给受害者带来身体和心理上的创伤,也会影响整个校园的和谐氛围。

      接着,张法官详细讲解了如何预防校园欺凌。他强调,同学们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尊重他人,不欺负弱小。同时,要学会自我保护,当遇到校园欺凌时,要勇敢地说“不”,及时向老师、家长或警察求助。

      张法官为学生们展示安全防护动作,学生们认真学习防护动作。

      张法官和李瑾瑶书记员进班发放宣讲资料。

      预防校园欺凌,是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的责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与家长和社会密切合作,共同为学生的成长保驾护航,希望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中绽放出最美丽的花朵。


                          秦皇岛市第十二中学

                          202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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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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