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学前教育阶段
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
刘屯幼儿园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学生资助工作的扎实推进,助学力度不断加大,助学政策不断完善,助学内容越来越丰富。为使广大家长清晰助学政策,保证符合条件的学生能享受助学待遇,特在此向您介绍我县现有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请您根据本告知书中的政策内容,确认您家孩子应该享受的资助政策,并在开学后一个月内主动向幼儿园申请。
资助项目一:免保教费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园籍的脱贫享受政策(原建档立卡)家庭幼儿、非建档立卡孤儿(含重点困境儿童)、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幼儿、非建档立卡低保家庭幼儿、非建档立卡特困救助幼儿。
资助标准: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免除。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高于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部分,幼儿园可按规定继续向幼儿收取。
资助程序:每年9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幼儿或幼儿家长应主动向所在幼儿园提出申请,填写《山东省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所在幼儿园对申请幼儿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后,对符合条件的按照程序及时办理保教费免除手续。
资助项目二:政府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园籍的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具体分为3档,1档1000元,2档1200元,3档1400元。
资助程序:每年 9 月 30 日前,幼儿监护人依据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幼儿园提出申请,递交《山东省学前教育学生资助申请表》,经幼儿园评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资助。
上述资助政策详情,家长朋友们可咨询就读幼儿园。获得资助后,请与幼儿园共同做好孩子受助后的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孩子树立感恩意识和责任意识,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技能、守纪律的新时代人才,实现从“他助”到“自助”的转变。
知识改变命运,学习成就未来。请您相信,求学路上的困难是暂时的,有党和政府各项教育资助政策的大力支持,有教育部门的共同努力,有社会各界的鼎力帮助,有您孩子的奋发图强,您的家庭一定会早日走出困境、走向幸福!
在这里,我们要特别叮咛各位家长朋友,一定要擦亮眼睛,警惕打着发放助学金旗号的电信诈骗,一定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如果对资助政策有疑问,可咨询就读幼儿园(可以向孩子的老师询问),可以向冠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635—5236468或5231338);也可以关注“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服务号、登陆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询。
希望各位家长朋友读完这封信后,能够和自己的亲友分享一下,也让他们了解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不再为孩子的上学费用担忧、犯愁。
孩子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预祝孩子快乐学习,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