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往开来,砥砺前行:邓小平理论在新时代法院工作中的实践与启示

用户14376195
创建于09-19
阅读 293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回顾邓小平同志对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巨大贡献,深入学习并运用邓小平理论,对于新时代法院工作者而言,不仅是一份历史的责任,更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不断向前的现实需要。

        邓小平理论的核心内容包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开放等一系列重要观点。这些理论成果,不仅推动了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也为中国法治建设提供了丰富的思想滋养。邓小平曾指出,“法制建设要适合中国国情,走自己的路”,这一论断至今仍是对我国法治建设的基本要求。

         1.深化司法改革,践行市场经济法治理念。邓小平同志提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要求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保障市场主体平等竞争,维护市场秩序。在立案审判工作中,我们积极推动诉讼服务中心升级转型,优化营商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公正的诉讼服务,助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2.坚持公平正义,体现社会主义本质属性。邓小平理论强调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始终坚守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无论是处理涉及农民工工资的劳动争议,还是涉企纠纷调解,都力求平衡各方利益,保护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推进司法公开,回应人民群众期待。 邓小平同志高度重视民主与法制的关系,主张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为此,我们不断深化司法公开,利用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庭审信息、裁判文书,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司法透明度,增强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和支持。

        4.继承邓小平理论精髓,续写新时代新篇章。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上,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更加深切地体会到继承和发扬邓小平理论的重要性。作为新时代的法院工作者,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将其精髓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扎实的作风投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中,为建设法治中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应有的贡献。

       长汀县人民法院将通过不懈的努力和创新,继承发扬邓小平理论的精华,深化司法为民的理念,不断优化诉讼服务,提升审判质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元、更便捷、更优质的司法服务,为推动长汀乃至全国法治进程添砖加瓦,共同描绘法治中国的美好蓝图。

                       龙岩市长汀县人民法院 范智琴

         

阅读 293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