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客户张某于2024年6月26日通过某行手机银行APP申请赎回两份理财产品,但由于产品触发巨额赎回限制,导致无法赎回。客户对此不认可,遂向该行反映相关问题,要求尽快赎回资金。后经与客户多轮沟通解释,妥善解决客户诉求。
二、处理过程及结果
(一)快速核查
收到客户诉求后,该行第一时间安排核查。经核查,客户反映问题涉及的两款理财产品均为客户通过手机银行自行购买,购买日期分别为2024年4月25日和5月14日,最短持有期限为30天。截至6月26日,两款产品均已满足最短持有期要求,客户通过手机银行自行赎回两款理财产品时发现无法赎回,产品无法赎回的原因为6月26日该两款理财产品均触发巨额赎回。
(二)及时处理
该行接到客户诉求后,第一时间联系客户,耐心向客户解释无法赎回的原因。理财产品巨额赎回是指理财产品在单个开放日内,当净赎回申请份额超过前一日理财产品交易总份额的特定百分比时,理财公司需要采取措施来确保资金的流动性,避免因大量赎回导致的流动性风险。5月18日,因这两款理财产品均触发了巨额赎回,因此手机银行渠道和其他渠道对这两款产品限制了赎回申请。
在此情况下,该行及时对客户进行安抚,并告知客户巨额赎回通常在下一个工作日会再次打开,建议客户次日或者月初重新申请赎回。同时,该行对客户进行了温馨提示,产品巨额赎回均在产品《风险揭示及说明书》中明确标明,后续在购买理财产品时一定要关注产品巨额赎回相关规定。客户对此表示理解,并于7月1日成功赎回资金。
三、法律分析
根据《理财公司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4年第14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开放式理财产品发生巨额赎回的,理财公司当日办理的赎回份额不得低于前一日终理财产品总份额的10%,对其余赎回申请可以暂停接受或延期办理。在实践操作中,对于每个开放日内触发巨额赎回的赎回申请,产品管理人有权根据产品运作情况选择以下任一处理方式:(1)接受全部赎回申请;(2)拒绝或暂停部分赎回申请;(3)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巨赎条款在产品《风险揭示及说明书》中明示,客户在通过线上渠道购买理财产品时,需明确表示已阅读风险揭示并同意采取电子合同的方式购买理财。
四、案例启示
(一)理财产品除收益问题外,流动性问题也同样需要引起关注。在开放式理财产品销售中,除向客户充分揭示产品收益风险外,也应充分提示客户注意流动性风险,特别是申赎规则、巨赎赎回规则等,充分保障客户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二)进一步加大对理财产品的宣传教育。一方面,节前等特殊时间段客户资金需求集中,容易触发巨赎条款。对特定时间段内,产品发生巨额赎回、导致客户无法赎回资金的情况,应第一时间告知客户巨赎原因,巨赎非理财基本面发生问题,一般几日后即可正常兑付,打消客户顾虑,规避投诉升级和舆情风险。另一方面,提示客户做好分散投资,平衡好风险、收益和流动性,在客户资产配置时,应充分考虑产品底层架构、产品期限等因素,引导客户进行综合资产配置,避免单一产品配置,满足客户不同期限的资金使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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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博州分行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