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为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资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相关政策,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这一惠民工程得以顺利实施,郭杜街道杜回幼儿园开始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政策告知如下,请您根据自己家庭情况进行申报:
一、资助对象
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学生);城镇/农村低保家庭;特困救助供养户;孤儿;事实无人扶养儿童;烈士子女;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学生等重点保障人群等予以优先保障。
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完成生活困难的学生;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困难的学生;因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学生。
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中“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的学生予以关注,根据学生资助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及时纳入资助保障范围。
二、资助标准
1.学前一年免保教费。在园在籍的学前一年幼儿(大班年满五周岁幼儿)根据文件要求,开学报到时减免保教费。
2.在园在学籍满三周岁幼儿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补助。补助费375元/生/学期,学期初申请、认定,用于抵减伙食费,不发放现金。
三、申请程序
1.家长申请:领取并填写《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附相关贫困证明、低保证、残疾证等经济困难相关证明复印件1份)。
2.幼儿园评审(班级老师、行政人员组成评审小组)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名单。
3.幼儿园公示。
4.学生资助中心审核。
5.生活补助以代金券的形式抵扣伙食费。
四、资助资金的发放、管理和监督
郭杜街道杜回幼儿园在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补助的认定过程中,实行园长负责制,指定部门,确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按补助标准抵扣伙食费,直补到人,并经幼儿家长签字确认。欢迎广大家长朋友们监督。
郭杜街道杜回幼儿园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