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洲支行】存款保险知识小课堂

用户18655461
创建于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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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款保险制度的概念

       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的一种制度。

二、保障范围是什么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覆盖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 


     ① 被保险存款包括投保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


     ② 既包括个人储蓄存款,也包括企业及其他单位存款; 


     ③ 本金和利息都属于被保险存款的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理财、基金等投资类产品不在保障范围内。

三、偿付限额是多少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但50万元以上存款并不是就没有安全保障了。即使个别银行出现问题,通过市场手段,运用存款保险基金促成健康的银行收购问题银行,将问题银行的存款转移到健康的银行,也可使存款人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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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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