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山阳 廉洁聚“焦”一一焦作分行纪检工作期刊(2024年第35期)

焦作
创建于09-18
阅读 579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9月18日下午,焦作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徐春柯带队深入民主南路支行、新区支行就社保卡营销、普惠业务发展进行调研指导,并开安全生产检查。

      调研期间,徐行长实地了解网点退休入金社保卡办理及储客情况,普惠新一代经营快贷营销申请量、生效率、提款率等关键指标情况,与支行班子成员、网点负责人等现场沟通营销路径和方法,同时慰问一线员工,关心关爱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围绕社保卡营销、普惠业务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徐行长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社保卡营销要坚定方向,明确路径。要坚定方向,重点做好退休入金社保卡营销,特别是A类优质客户营销。要明晰路径,做好到店目标客户阵地营销;做好优质小区、社区外拓营销;做好优质单位退休关键人员合伙人裂变营销,全力拓展源头入金优质客户。

      二、普惠业务发展要守好阵地,精准营销。网点要积极拓展营销模式,实现阵地营销、外拓营销、精准营销的有机融合,持续推动普惠业务发展,带动网点竞争力提升。

       三、安全生产要压实责任,稳健运行。安全生产是重中之重,必须压实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确保全行安全稳定运营。

      办公室、普惠部、个金部主要负责人陪同调研。

焦作分行上好“廉洁第一课”暨“三新”人员培训班

      为持续推进清廉工行建设,引导“三新”员工树牢清正廉洁观念,增强青年员工廉洁自律、合规履职、制度执行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使廉洁守纪、合规经营成为自身的行为自律和日常习惯,为焦作分行清廉分行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9月20日下午,焦作分行举办上好“廉洁第一课”暨三新人员培训班。焦作分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建伟,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支行纪检员,青年员工代表,新入职、新转岗、新晋升员工等5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班。

      培训班上,焦作分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建伟为大家讲授《继承弘扬延安精神,争做清廉工行好青年》廉洁党课。王书记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延安精神的形成发展及主要内容,鼓励青年员工从延安精神中汲取营养,加强自身建设。同时,王书记提出了三个坚持,勉励大家做廉洁从业的青年践行者: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全面发展,勇于自我革命,培养良好情操和习惯;二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想问题、办事情;三是坚持人民至上、为民宗旨,依靠客户和实践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

      纪委办公室任军涛主任以《以案为鉴知敬畏,防微杜渐守底线》为主题,通过对一系列负面典型案例的深刻剖析,生动揭示了违纪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殷切告诫青年员工们应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保持清醒头脑,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学习实践,持续增强廉洁意识,确保守牢底线、不越红线。

      内控合规部李锋经理以《扬合规之帆,助青春远航》为主题,围绕工商银行“合规为本,全员有责,风险可控,稳健高效”的合规文化核心理念,结合本行发生的违规案例,详细阐述了合规从业的重大意义。并对青年员工们提出了“合于心,规于行”的期望,为新入职青年员工职业生涯指明合规之路。

      来自不同岗位的优秀青年员工代表纷纷登台,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享了廉洁、合规等心得感悟。纪委办公室李鹏结合当前岗位讲述了廉洁合规从业对银行从业者的重大意义;民主南路支行王敏从客服经理角度,阐述了如何在日常工作中时刻践行廉洁合规;博爱支行赵业成结合实例分享信贷业务合规对对公客户经理职业发展的影响。环城东路段一凡、温县支行褚正邦、民主南路支行肖芊作为新入职大学生代表,也相继分享了廉洁第一课的心得体会。他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岗位上,将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不断强化自我约束,严守纪律规矩,为焦作分行的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赠书寄语,廉洁同行

      王建伟书记为青年员工代表及新入职大学生代表赠送了廉洁教育书籍,勉励新青年员工们时刻紧绷廉洁自律之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在王建伟书记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见证下,与会青年员工们郑重签署了焦作分行廉洁合规从业承诺书,许下了对未来职业生涯的廉洁承诺

      最后,全体与会人员在纪委办公室黄文君的带领讲解下,有序参观了焦作分行廉洁文化教育基地。通过丰富的图片展示、震撼人心的反面典型案例以及饱含智慧的清廉宣言,青年员工们深受触动,纷纷表示将会珍惜职业生涯,坚守底线,廉洁自律,严守规章制度,以蓬勃的朝气、昂扬的锐气、浩然的正气,全身心投入未来的工作中,为焦作分行的清廉建设与高质量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此次廉洁教育培训有效筑牢参训员工的纪法意识、合规意识、廉洁从业意识。焦作分行将持续加强对“三新”人员、年轻干部和青年员工的廉洁教育,护航干部员工更好成长成才,打造更加清廉、高效、和谐的工作环境不断为分行高质量发展激发新活力、凝聚新动力。

      9月19日上午,焦作分行纪委办公室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王建伟纪委书记和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与会人员共同学习《关于加强工商银行基层纪检监督的实施意见》(工银党[2024]67号)、《关于印发<纪检监察机构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办法>的通知》(驻工行纪监发[2024]35号)以及《新乡分行“六位一体”强化对支行“一把手”监督》。参加省行纪检员能力提升培训班的人员对培训情况进行分享,并就收获体会进行交流。 

      王建伟纪委书记提出以下几点要求,并对近期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是要认真落实好纪检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要求,以实际成效促进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是要强化基层纪检工作监督,提升监督能力、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

      三是要认真落实好纪检机构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办法的相关要求,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进一步强化分析研判问题线索的能力,提升工作质效;

      四是强化日常工作的提炼、梳理,眼界向外、对照先进,强弱项、补短板、促提升。

      9月18日上午,环东支行召开班子成员扩大会议:一是传达学习《焦作分行清廉单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深化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二是主管行长分别对分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报,找差距补短板;三是纪检员对三季度末内控案防、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强调提醒;最后,支行行长王晓静要求社保卡营销工作坚持不懈、久久为功,并对本周及季末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力冲刺目标任务。

      9月18日,修武支行召开党总支会议:一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集体学习《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部》之“104.坚持党中央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有哪些要求?”、《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之“九、坚持纪严于法、执纪执法贯通,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进行交流讨论;二是传达驻工行纪检组《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三是审议三季度案防分析会议题;四是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总结交流研讨;五是分析部署季末重点工作。

      9月19日上午,沁阳支行召开党总支会:一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第九部分“坚持纪严于法、执纪执法贯通,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内容,并讨论发言;二是学习《焦作分行清廉单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三是督促《案防月月谈(第8期)》按时学习;四是安排布置支行其他重要工作。

      9月19日上午,武陟支行召开党总支会议:一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集体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并进行交流讨论;二是对党纪学习教育进行总结,要求辖属党支部通过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学习交流,确保善始善终;三是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安排组织全行学习和参训工作;四是审议三季度案防分析会议题;五是安排部署季末收官工作。

      9月19日下午,孟州支行召开党总支会议:一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二是对党纪学习教育进行总结,要求辖属党支部通过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学习交流,确保学习成效;三是审议三季度案防分析会议题;四是安排部署季末收官工作。

      9月20日上午,温县支行召开党总支会议,集中学习并安排重点工作。一是落实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二是对党纪学习教育进行总结,总支书记熊鹏飞做了总结发言,与会人员就学习成果进行了讨论发言。三是安排三季度党风廉政和内控案防分析会时间和内容。四是两位主管行长就季末主要经营指标进行分析通报,制定营销措施。熊行长提出目标要求。

      9月20日班后,解放路支行召开党总支扩大会议:一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由总支书记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内容。二是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中“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内容(P038~048)。三是纪检员组织学习市行纪委办公室转发的《焦作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四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例》,并展开讨论,纪检员就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进行强调,坚决杜绝腐败现象发生。四是总支书记对党纪学习教育进行总结,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提升措施。五是总支书记安排布置季末重点工作。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1年12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2021年12月24日中共中央发布)

       第三章 产生和运行

      第八条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和党的中央委员会任期相同。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

      第九条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应当政治坚定、对党忠诚、敢于斗争、担当作为、清正廉洁,具备组织领导纪律检查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能力。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应当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一)参加中央纪委全体会议,积极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二)在纪律检查机关担负具体工作的委员,应当模范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完成所承担的纪律检查工作。

      (三)未在纪律检查机关担负具体工作的委员,应当支持和帮助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纪律检查机关开展工作;了解所在地区、部门、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等情况,提出意见建议,重要问题及时向中央纪委常委会反映。

      (四)对中央纪委的工作,以及中央纪委常委、其他中央纪委委员进行监督。

      (五)承担中央纪委安排的其他任务。

      第十条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通过召开全体会议的方式行使以下职权:

      (一)制定贯彻落实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党中央决议决定的重大部署、重大措施。

      (二)听取和审议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

      (四)讨论和决定纪检监察工作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

      (五)按照权限审议重要党内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

      (六)决定或者追认给予中央纪委委员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

     (七)研究决定常务委员会提请决定的事项,或者应当由全体会议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阅读 579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