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工信局组织学习党员干部职工因私事出国(境)审批(报备)管理规定

风中的承诺
创建于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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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区管干部、一般干部、局机关其他干部职工(包含借用人员)及系统企业负责人因私事出国(境)审批(报备)管理工作,9月18日上午,区工信局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党员干部职工因私事出国(境)审批(报备)管理有关规定。区工信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孝信主持会议,局班子成员成员、系统企业负责人、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上,区工信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孝信传达了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干部因私事出国(境)审批工作的通知》(榕晋委组干﹝2023﹞8号)和《进一步加强在职干部职工因私事出国(境)审批(报备)工作的通知》(榕晋工信党组〔2024〕29号)等文件精神。

  林孝信局长要求:一是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要加强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干部因私事出国(境)审批工作的通知》(榕晋委组干﹝2023﹞8号)和《进一步加强在职干部职工因私事出国(境)审批(报备)工作的通知》(榕晋工信党组〔2024〕29号)等文件精神,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二是坚决执行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出国(境)审批(报备)管理纳入统一管理,从严管理出国(境)证照,切实做好全流程留痕;三是从严审批流程,对事由不充分,手续不齐全,不符合管理规定条件,一律不予审批。

  通过专题学习会议,加深了区工信局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对出国(境)审批(报备)管理认识,进一步提高纪律意识和遵法守纪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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