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爱护人民币小常识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是我国经济主权的象征,同时,也代表着我国的形象和尊严,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象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第四十三条规定:“故意损毁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一)不要乱揉乱折,整点存放时要平铺整齐;
(二)不要在人民币票面上写、画或计数、盖印;
(三)用机具收付款时,应注意避免损伤人民币;
(四)在容易污损人民币的场所要使用收付款工具;
(五)防止油浸和腐蚀性化学药品对人民币的侵蚀,在生活中不要将肥皂、洗涤剂与人民币放在一起;
(六)凡发现图案不全、墨色过淡过浓、裁切偏斜、漏印花纹等人民币,应到就近银行鉴定,真币按面额兑换;
(七)严禁将金属币穿孔、磨边、剪口、轧薄变形等;
(八)不准随意撕裂、剪割人民币;
(九)企事业单位对收进的残损币应随时挑剔,交存银行或向银行兑付,不要再向外支付;
(十)对破坏人民币的行为要批评教育,故意破坏者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日常生活中关于假币的处理方法
(一)发现假币应如何处理?
如果误收了假币,请不要再继续使用,应上缴当地银行或公安机关。如果知道是谁向您支付了这张假币,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进行后续处理。如果发现有人制造、买卖、持有假币,应该向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二)哪些单位可以没收、收缴假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和中国人民银行有权没收假币,办理货币存取款和外币兑换业务的金融机构可以收缴假币,除以上单位,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没收和收缴假币。
(三)当银行收缴您的假币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当您去银行办理存款、缴费等业务时,如果工作人员鉴定出假币,将履行职责予以收缴。同时您也有申诉的权利,倘若确实是真币,您完全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追回。银行收缴您的假币时,您应注意:
1、银行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当面为您办理收缴手续;
2、在假币上加盖“假币”戳记;
3、银行应向您出具收缴凭证,请核对上面填写的内容是否准确无误,并签字确认;
4、银行工作人员会告知您如有异议,可于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申请鉴定。
(四)鉴别真假人民币的四种简易方法:
看--仔细观察票面的颜色,图案、花纹、水印等外观情况,真币清晰流畅,立体感很强。
摸--用手指触摸钞票来分辨人民币真伪。真币票面上行名、盲文、国徽等图案凹凸感很明显。发处很光滑。
听--通过抖动使钞票发出声响。根据声音来判别人民币真伪。真币的声音清脆响亮。
测--借助简单工具和专用仪器进行钞票真伪的识别。
三、冠字号码,人民币的身份证
(一)什么是冠字号码?
冠字号码就是印在钞票正面的一串字母和数字的组合。人民币冠字号码实行一票一号管理,它是标记钞票唯一性的符号,如同人民币的身份证。
(二)什么是冠字号码查询?
冠字号码查询是指金融消费者在金融机构办理现金取款业务后,经真伪识别确认是假币的,金融消费者可向办理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网点提出冠字号码查询业务申请,以确认假币是否由该金融机构网点付出。
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冠字号码查询解决涉假纠纷工作指引(试行)》,取款人若怀疑从银行取得假币,可在办理取款业务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台胞证或护照等)、假币实物或《假币收缴凭证》、办理取款业务的证明资料(银行卡、存折、取款凭证等),到查询受理单位填写提交《人民币冠字号码查询申请表》,申请查询。查询受理单位应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办理时间的,应提前告知查询人。
四、发现残缺、污损人民币该怎么办呢?
如果您遇有印刷字迹、涂写字迹、残缺、污损人民币,可在我行任意网点无偿兑换,网点柜面人员会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规定的兑换标准为您兑换,这些主要标准有:
(一)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全额兑换;
(二)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三)纸币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四)兑付额不足一分的,不予兑换;五分按半额兑换的,兑付二分。
五、日常生活中遇到印有邪教宣传内容的人民币该怎么办呢?
(一)要认清“法轮功”顽固分子利用人民币的流通特性,采取污损人民币的方式进行反动宣传,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自觉抵制。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拒收、不使用这类印有邪教宣传内容的污损人民币。
(二)一旦收到这类污损人民币,要尽快到银行进行兑换,阻止其流向社会。
(三)发现有人在人民币上涂印邪教宣传内容等可疑情况,要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
六、主动举报拒收现金行为
2018年7月,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整治拒收现金的公告》(公告〔2018〕10号),明确指出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营业场所标示“无现金”“拒收现金”等或引用其作为宣传标语,或者为消费者使用现金设置歧视性条件。
拒收现金行为极大地损害了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请社会公众自觉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发现拒收现金行为,请积极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举报。
七、禁止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
在祭祀用品、蛋糕、代金券上使用人民币图案,故意撕毁、焚烧人民币,用人民币制作花束、首饰等均属于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故意毁损人民币的违法行为。
请公众在生活中自觉爱护人民币,如发现有人故意毁损人民币或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请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供线索。
八、警惕虚拟货币诈骗
人们每天都在使用货币,有实物货币,也有电子货币。《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在日常生活中的银行存款转账甚至网络支付,其背后流通的货币均为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法定货币——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法定货币包括人民币纸币和硬币,尚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
然而近年来,虚拟货币不断地引发关注。目前各类虚拟货币都是非法定货币,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一部分发行者和交易者依托互联网、借助交易平台对虚拟货币进行炒作,更有甚者借助虚拟货币概念,从事传销、诈骗等非法活动。我国已明令禁止虚拟货币和法定货币的直接交易,各金融机构、支付机构、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都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
但是,为规避监管,虚拟货币项目团队已开始转向境外开展相关活动,并向国内投资者大肆宣传,鼓吹“一夜暴富”,投资者应高度警惕。请社会公众理性看待虚拟货币,认清投资风险,警惕非法骗局,维护个人资金安全和财产权益。对于各种身披高端技术外衣、号称“国家发行”、承诺高额回报甚至只涨不跌的各类“XX币”,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擦亮双眼,防范诈骗、传销、非法集资等风险,避免遭受经济损失。
宝清广益村镇银行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