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增强广大城乡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2024年再次提高。
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元,由原来的176元提高至188元。该标准自2024年1月份开始执行,将惠及我县3万余名城乡居民,现已全部补发到位。
我县自2009年被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县以来,基础养老金先后共经历十二次上调,由最初的55元调整到目前的188元。
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城乡居民的关怀,促进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此,我中心建议广大城乡居民早参保、早缴费、多缴费、长缴费、不断缴,持续增加个人账户积累,多缴多得,切实维护自身的养老保险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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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 龙
初审:贾 凤
终审:师英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