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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滩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创建于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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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民法典》--物权篇

物权编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1、小区投放广告谁说了算?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另外,民法典还规定,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由业主共同决定,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3/4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3/4以上的业主同意。因此,小区物业利用电梯、建筑外墙、共有道路等业主共有部分投放广告的行为不仅需要由业主共同决定,且该广告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2、小区的车位、车库归谁?

(1)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2)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3)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3、小区一楼业主可以放弃使用电梯而不交电梯费吗? 

电梯属于业主的共有部分,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业主即使放弃了使用电梯的权利,也不能拒绝承担维护电梯的义务。一楼业主平日不直接使用电梯,并不代表其不会因为电梯的正常使用而获益,不能因放弃使用电梯就拒交电梯费。

3、小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归谁所有?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4、购买的商品房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5、居住权人享有哪些权益?

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6、居住权能转让或者继承吗?

民法典明确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7、什么情况下,国家有权征用组织、个人的财产?

因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国家可以征用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8、承包的土地不想种了,可以转给别人吗?

我国农村土地实行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以承包方与发包方承包关系保持不变为前提,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来源:文山州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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