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继续增强全校师生和家长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不断提升语言能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响应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工作,做到人人都讲普通话、人人都写规范字。
汉字是现在仍在使用的历史最悠久的文字,世界上没有一种文字像汉字那样历尽沧桑,青春永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2000年10月31日通过,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此法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定地位。
为了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幼儿和家长坚持听说普通话的自信心,营造文明和谐的语言环境氛围。洛阳幼儿园积极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使全体幼儿和家长在活动中体验,在活动中学习,在活动中明理,并将这种影响力推及社会,形成教育的合力。
提供普通话的语言环境,帮助幼儿熟悉,听懂并学说普通话,幼儿期是学习语言、形成口语的关键时期。孩子好模仿,敢讲敢说,喜欢与人交往。
在幼儿园内普及使用普通话,可以起到改善交流效果、规范师幼言行、提高师幼文明意识、美化校园育人环境的作用。让幼儿在良好的语言环境熏陶下学习、生活,是我们每一位老师、家长的责任。
我们还开展了一系列活动让普通话走进我们的生活中。如:环创,朗诵古诗,幼儿班级群里打卡……
教室环创:
幼儿朗诵古诗:
幼儿打卡:
了解了这么多普通话小知识,我们也不能只停留在表面上,而要落到实处,在日常生活中多使用普通话。让我们携起手来,构建和谐语言生活,弘扬中华优秀文化。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人人都讲普通话,用文明语,写规范字,养成讲普通话的习惯,使普通话真正成为校园语言,生活语言!
一句中国话,一份中国情,
一口普通话,一颗中国心。
让我们为了孩子明天的成长,和孩子一起学普通话,说普通话,形成讲普通话的自觉习惯,使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生活语言,用普通话沟通心灵!把我国的优秀历史文化进一步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