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十一)——洗钱罪

美友70798150
创建于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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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法修正案(十一)将191条修改为: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受贿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人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洗钱的危害是什么?

(一)洗钱为犯罪分子隐藏和转移违法所得提供便利,为犯罪活动提供进一步的资金支持,助长更严重和更大规模的犯罪活动。

 (二)洗钱活动削弱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效果,危害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洗钱助长和滋生腐败,败坏社会风气,导致社会不公平,影响国家声誉。

(四)洗钱活动损害合法经济体的正当权益,破坏市场微观竞争环境,损害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和公平竞争。

(五)洗钱活动造成资金流动的无规律性,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

(六)洗钱活动破坏金融机构稳定经营的基础,加大了金融机构的法律风险和运营风险。

三、当您开立账户、购买金融产品或者以其他方式与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关系时:

(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

(二)如实填写您的身份信息;

(三)配合金融机构通过联网核查身份证件的真实性,或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您确认身份信息;

 (四)回答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合理的提问。

  如果您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将不能为您办理相关业务。

  四、存取大额现金时,请出示身份证

(一)凡是存入或取出5万元以上人民币或者等值1万美元以上外币时,金融机构需核对您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这不是限制您支配自己合法收入的权利,而是希望通过这样的手段,防止不法分子浑水摸鱼,保持您的资金安全,创造更纯净的金融市场环境。

(二)他人替您办理业务,请出示他(她)和您的身份证件

金融机构工作人员需要核对交易主体额度真实身份,当他人代您办理业务时,需要对代理关系进行合理的确认。

(三)身份证证件到期更换的,请及时配合金融机构进行更新

 金融机构只能向身份真实有效的客户提供服务,对于身份证件已过有效期的,金融机构会通知客户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更换,超过合理期限未更新的,金融机构可中止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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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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