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莲花镇中心小学大宗食材临时供应商(豆制品)遴选项目。
二、项目概况
莲花镇中心小学因业务需要,现对大宗食材(豆制品)进行供应商遴选。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书。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三年以上的从业经验。
3. 有稳定的供货渠道和配送能力,能够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所需食材。
4.所供应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具备相应的检验合格证明。
四、遴选程序
1.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9:00-2024年9月19日下午17:00止。
2.报名地点:莲花镇中心小学光霁楼三楼会议室。
3.报名材料:供应商持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业绩证明等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4.标书材料由参评供应商密封好加盖其公司公章。
五、评审方法
1. 本次遴选将采用综合评定法,对供应商的供货能力、服务质量、价格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2、评审小组现场抽进行遴选。
3. 评审小组将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供应商名单,并公示。公示后将实地考察供应商营业场所,确认供应商供货能力,如符合相关要求,再签合同。
六、其他事项
1. 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2. 本次遴选活动的解释权归莲花镇中心小学所有。
3.成交供应商需配备一名专职配送人员与采购人食堂管理员对接,所有货品的规格以供货时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专职配送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健康状况,无违法犯罪记录,成交后提供专职配送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及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给采购人备案。
4.在采购人未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成交供应商,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5.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6.保证配送品种数量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成交供应商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7.成交供应商配送人员进入学校范围内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不得影响学校的正常工作,成交供应商造成的学校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8.产品在送达学校食堂前,应确保包装的完整性。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维韬
地址:莲花镇中心小学光霁楼三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13148370595
莲花镇中心小学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