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进一步做好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确保2024年秋季资助政策顺利实施,特在此向您介绍本学期资助政策。符合接受学前资助条件的幼儿家长请及时向我园提出申请。我园将对申请补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评审,确定资助对象,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及时提交申请表,配合做好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关于幼儿园资助政策宣传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欢迎您的孩子就读幼儿园!在园期间我们为您的孩子提供的资助有以下一项:
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
一、幼儿资助标准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元。
二、幼儿资助对象
(1)受资助幼儿园
1. 公办幼儿园(含公办性质幼儿园)。
2.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含幼儿班)。
(2)受资助幼儿(3-6岁广东省常住人口)
资助对象为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脱贫家庭儿童(原建档立卡儿童);边缘易致贫家庭儿童;脱贫不稳定家庭儿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低收入家庭;优抚对象;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疾儿童;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儿童;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若您认为您的家庭情况属于“家庭经济困难”,可向所在学校自愿申请相应的学生资助项目,是否符合条件请以所在学校按规定审核的结果为准,我们将按照应助尽助的原则给予资助。同时,我们提醒您,不要轻信各种以资助为名义的电信诈骗电话,有疑问请与幼儿园或班主任联系求证。
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幼儿园与家庭任重而道远,为了孩子,让我们家校携手,形成合力,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阅信声明:我们(家长、监护人)已完全知悉“一封信”内的学生资助政策和申请时间,若我们未在所在幼儿园要求的申请时间内自愿进行认定和申请资助,即使符合受助资格和条件,请视作我们自愿主动放弃学生资助。
(为保障“一封信”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本信签名后的原件由幼儿园负责收回保管,家长可自行复印)
来源:乐昌市教育局
编辑:朱卓霖
审核:陈秀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