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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朋友们,老师们、同学们:
你们好!
1998 年起,每年 9 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普通话作为我们的母语,推广普通话,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是我们每一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为响应国家推广普通话的号召,营造和谐、文明、活泼的校园环境,浦北县张黄镇中心小学东方校区发出以下倡议:
老师应做到
1.自觉做普通话的使用者、示范者和宣传者。
2.使用普通话授课,板书使用规范汉字。
3.和学生、家长、同事交流时使用普通话,形成良好的交际环境和语言氛围。
学生应做到
1.积极学习和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
2.写作业时使用规范汉字。
3.上课回答问题、课下与同学讨论交流、向老师请教问题以及和父母说话时都要使用普通话,逐渐养成说普通话的习惯。
4.对校园内外不规范的语言、文字行为要予以指正,自觉做推普宣传员。
5.尽量在家庭生活中使用普通话,并尽量带动家人使用普通话、规范字,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主动推广普通话和规范。
家长应做到
1.注意规范使用文字,坚持给予孩子正确规范的引导。
2.在日常交流中,家长与孩子之间、家长与家长之间、家长与教师之间应使用普通话,形成良好的语言交际环境。
3.坚持在社会生活中使用普通话,写规范字,为城市形象的塑造,城市文明程度的提高尽一份力量。
让我们行动起来:讲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让中华文化之花开的更加绚丽多彩!
港北区中里乡中心小学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