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春集中心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宣传

扬帆起航
创建于前天
阅读 2731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资助点燃希望,政策助力前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相关政策,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这一惠民工程得以顺利实施,我园向您介绍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请您仔细阅读。

资助项目和标准

一、资助项目:免保教费     

 资助对象:公办、公办性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在园孤儿、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城乡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资助标准: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免除。       

二、资助项目:政府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园籍的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资助标准:每年每生1000元、1200元、1400元三个档次。

资助项目申请办法

 (一)免保教费       

每年9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幼儿或幼儿家长应主动向所在幼儿园提出当学年免保教费申请,填写《山东省学前教育免保教费申请表》。幼儿园在核实情况后,按程序办理保教费免除手续。   

  (二)政府助学金      

认定工作程序一般包括提前宣传、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的环节。     

 1.政策宣传:每学年开学初,我园会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前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向幼儿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事项,并发放《东明县家庭经济情况申请认定表》。

2.申请:

三春集镇中心幼儿园发放《学前教育资助政策明白纸》,申请资助的学生家长认真阅读并填写信息,自愿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将申请材料报给所在班级的老师,由幼儿园老师所在班汇总整理,进行评议推荐上报,申请资助本着申请自愿的原则。对于9月30日后提出申请的学生纳入下学期资助范围。

教育资助,温暖童心;卓卓梦想,扬帆起航。我园会积极践行教育资助的责任,进一步宣传学前资助工作,不断提高家长对资助政策的知晓率和对学前资助工作的满意度,一如既往贯彻落实好国家资助政策,让家庭困难幼儿应享尽享,真正给家庭困难学生送去温暖。         

近期学前资助政策明白纸已经发送给各位家长,有需求的家长可咨询各班教师。

监督服务方式

幼儿园服务监督电话:13573016899

阅读 2731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