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上午,我委接到南山村委会反映,有村民在南山村鸭仔塘路口拦路,不让车辆进入摄影基地拍摄。为及时的化解矛盾纠纷,助力美丽乡村建设,根据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大云的工作部署,值班领导四级主任科员王永志、调解员高家鸿等工作人员到南山村实地了解纠纷。
纠纷情况:
1、婚纱摄影地负责人周某,在南山村承包鸭仔塘村民210亩土地经营生意,因基地长期接送客人车辆经过鸭仔塘村道,许多村民不满其占用公共道路用于生产经营,多次阻拦周某的进出车辆,影响周某基地经营。
2、村民胡某不满意周某占用村路经营,12月18日,带村民在村口拦车、检查出人车辆证件,经公安警告不改。19日上午再次带人拦路,被南山派出所扣押,村民希望派出所放人。
随后,王永志主任联系市场监督管理局、村委会工作人员到纠纷现场,并对调解工作的开展作出安排。
1.村委会要积极主动的开展宣传工作,拒绝村民用违法的行为来表示不满。
2、基地负责人要主动与村民进行沟通,缓化矛盾。
王永志主任与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咨询周某基地的合法程序。
王永志主任到南山派出所了解胡某的情况
最后,区委政法委将继续跟踪调查纠纷问题。确保做到大事不出区、小事不出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