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本周末是全面开学后的第二个周末,也是一年一度的中秋佳节。在此,提醒广大家长朋友们,假期间要做好孩子的监管及安全教育工作,形成良好的家庭安全教育氛围,严防事故的发生。
一、交通安全提醒
避险提示
1.迅速躲避:一旦看到车辆向我们所在方向冲撞过来,应迅速向两侧跑开。
2.及时报警:躲到安全区域后,及时拨打110。
3.自救互救:到达安全区后,及时检查自己是否受伤,发现受伤,及时实施自救互救,并拨打120。
4.协助调查:积极向警方提供现场情况,协助警方调查。也许学会这些应急避险技巧,并不能让我们100%脱险,也不能让我们100%保住生命,但它可以让我们100%争取生的希望。
交通安全提示
1.安全行走:路上行走多观察周围情况,远离大客车、大货车等大型车辆,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不来回穿梭、不中途折返;过马路走人行横道(斑马线),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谨记“一看、二慢、三通过”,不鲁莽、逞强,确认安全后再通行;在没有人行道的路上要靠右行走,不嬉戏打闹、不追逐奔跑。
2.安全骑行:未满12周岁不骑行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骑行电动自行车;不在骑行时听音乐、玩手机;骑车时,不双手脱把、互相牵手、攀扶车辆或手中持物(撑伞);不在骑行中相互追逐或曲折行驶;通过十字路口时应减速慢行;不要靠近大型车辆。
3.安全乘车:乘车遵守乘客守则,按规定佩戴头盔,系好安全带,乘坐汽车前排、后排都要正确系好安全带;身体任何部位不伸出车外;对于幼儿群体,家长还需正确安装和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不追赶、靠近车辆;下车时先观察,缓开门,避免与其他人、车相撞,警惕“开门杀”“鬼探头”等危险因素;不乘坐超员超载、无牌、无照、无证、非营运机动车辆。
4.安全驾车:拒绝无证、酒后、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驾车不看手机,不分心做其他事;给乘车儿童使用安全锁,下车后不将孩子单独留在车内;雨天道路湿滑,能见度降低,驾车注意拉大跟车距离,保持低速行驶,留下处置紧急情况的时间和空间,正确使用车灯,避免急加速、急刹车、急变道等;遇到涉水路面,先靠边停车观察,不冒险通过。
5.警惕车辆盲区:教育孩子不在车前跑,不在车后留,不在车边站;警惕小区道路、停车场等区域,尽可能远离大货车,不在机动车道内停留。
二、预防溺水事故
安全提示
溺水是造成青少年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溺水死亡人数中,未成年人占95%以上!时下虽已是秋天,但溺水事件仍处于多发期,家长和孩子都务必要提高警惕!
1.家长在假期中切勿粗心大意,要对孩子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严禁孩子私自外出,有事外出必须经家长或监护人的同意,且家长要做到“四知道”,即去哪里、干什么、和谁去、何时回。
2.教育孩子牢记“六不”,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擅自下水施救。
3.教育孩子不到江河、湖泊、水库、堰塘、水井、建筑基坑、下游河床等水域玩耍,也不可在此洗手、抓鱼抓虾。若物品掉入水中,切不可去拾捡。4.游玩水上娱乐设施,一定要系安全带并正确穿戴合身的救生衣;海边游玩小心潮汐和离岸流。
三、预防校园欺凌
1.预防校园欺凌,做到“三不”: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2.保持勇敢和自信。相信自己,不要成为容易被欺负的目标;关注身边的同学,发现欺凌行为时,及时报告,帮助受害者。
3.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与同学、老师建立良好的联系,他们可以在需要时提供帮助和支持;平时注意自己的言行,尊重他人,不参与或鼓励欺凌行为。
4.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会说“不”,勇敢拒绝不公正或不愿意做的事情。
5.遇到欺凌及时向老师、家长、警察寻求帮助。
四、其他安全提醒
(一)食品安全:不随意采食和买卖野生菌,到正规市场、商店购买食物,不喝生水,不吃新奇野果野花,不吃过期或变质食品,勤洗手,多消毒,出现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等症状,及时催吐并立即就近就医。
(二)居家安全:不把未成年孩子单独留在家中,注意防火、防骗、防盗、防抢;做好家庭阳台、窗台、楼顶平台等区域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向楼下抛扔物品;定期检查电路、电器、燃气设备,保证正常运转,教会孩子正确的使用方法;收好家中危险物品。
(三)外出游玩安全:极端天气减少外出;游玩时做好防晒,谨防中暑;选择适合孩子的游乐设施并做好监护;不违规进入未开发、未对公众开放的区域游玩;在山区、河谷等区域要防范山体滑坡、落石、泥石流、山洪暴发等安全风险。
(四)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牢记“三不一多”(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远离刷单、赌博等网络诈骗陷阱,明确告知孩子出租、出借、买卖个人手机卡、银行卡的风险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提醒孩子警惕网络交友,教育孩子不随意加陌生人的联系方式,更不与网友私下见面;提醒孩子上网不攻击、侮辱、诽谤他人,不制造和传播虚假信息;若遭受网络欺凌,应及时寻求家长帮助。
撰稿:安全办
初审:李建民
终审:连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