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校园欺凌,共建和谐校园”——沿庄镇中学预防校园欺凌主题教育

沿庄镇教育服务中心
创建于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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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弘扬校园正能量,更好地防范中学生欺凌事件发生,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2024年9月14日,沿庄镇中学开展了预防校园欺凌主题教育活动。

我校出席本次活动的领导有:校长陶尔利、德育副校长赵洪松、教务副校长刘刚、德育主任刘泽禹和安全主任王海波。

一、什么是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校园欺凌主要是潜在的、持续性的、有目的性的、对同学进行精神、言语或行为上的伤害的行为。主要表现在行为欺凌、语言暴力、心理暴力等等。

行为欺凌主要指以暴力手段对被侵害者的人身和财产进行侵害,它包括打架斗殴、敲诈勒索、抢劫等。

语言暴力主要指通过语言对精神达到严重程度的侵害行为,如起侮辱性外号、造谣污蔑等行为。

心理暴力主要指通过言语、行为或其他方式对精神达到严重程度的侵害行驶。如恐吓、侮辱、歧视、排斥等。

二、校园欺凌的危害

欺凌和暴力,是不少学生的噩梦,会对被欺凌的学生身心造成伤害,而实施欺凌的学生如果没有进行有效教育和管控,也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也破坏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受到暴力侵害的同学通常在身体上和心灵上受到双重创伤,并且容易给他们留下阴影长期难以平复。

三、预防“校园欺凌“,应做到“三不”

1.不做受害者

(1)不携带较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不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

(2)前往厕所、楼道拐角或者学校附近巷子等校园欺凌多发地时尽量结伴而行。

(3)与同学友好相处,宽容、理性、平和解决矛盾,不采用过激方式。

(4)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平时加强身体素质训练,以便在危险的时刻进行自保。

2.不做欺凌者

故意殴打他人、暴力侮辱他人、暴力索取他人财物、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强制侮辱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

3.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1)拒绝煽风点火,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

(2)拒绝当事不关己的旁观者,适当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

(3)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帮助被欺凌者。

(4)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甚至报警。

四、遭遇校园欺凌该如何面对?

首先,如果对方求财,要以人身安全为重,舍财保命。如果对方不是求财,要一边大声呼救,一边找机会逃跑。如果无法逃脱,就向对方求饶,以减少人身伤害。

其次,在身体受到暴力伤害时,要双手抱头,尤其是太阳穴和后脑。

再次,当自己或发现他人遭受校园暴力时,不要害怕、顾虑,不要忍气吞声,一定要及时向老师、家长或警察求助。你的恐惧和沉默只会助长校园暴力之风,令更多的同学受到伤害。

预防校园欺凌,人人有责。通过本次的预防校园欺凌的主题班会,同学们充分认识到了预防校园欺凌的重要性,增强了预防欺凌的意识,掌握了应对欺凌的方法,增强了文明守纪意识、提高了抵制和防范校园欺凌的能力,为构建和谐、平安、美丽的校园奠定了良好的氛围。

温暖的校园,需要我们共同守护。反对校园欺凌,为每个孩子的成长撑起一片碧海蓝天。

制作人:张    鹏 刘泽禹 李祖达


审核人:陶尔利 张均民


签发人:董继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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