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强化“三适当”原则,客户权益有保障


美友76563914
创建于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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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

临近退休的消费者刘先生为了将来的生活有保障,想购买一份银保年金产品,他选择这款保险产品,保险期间20年,从第8年开始可以领取生存保险金,缴费期间10年,年缴保费10万元。银行理财经理根据银行保险机构适当性管理要求,对其进行了风险承受能力测评,认真分析了刘先生的家庭情况后,提出了“缴费期间修改为5年”的建议。其理由主要有二条:一是刘先生虽然目前缴费能力没有任何问题,但两年后退休,年收入将明显下降,持续缴费压力较大;二是刘先生的儿子尚未结婚,未来几年存在家庭大笔开销的可能。一旦无力缴费,保单停效,将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刘先生认真思考后,觉得这个产品是自己需要的,调整后的投保计划更适合自己,他对理财经理负责的态度和专业建议表示感谢。最终刘先生修改了投保计划,完成了投保。

案例分析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明确“适当性管理”三方面的要求:1.对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保险产品分级管理制度,根据产品的复杂程度、保险费负担水平以及保单利益的风险高低等标准,对本机构的保险产品进行分类分级。2.对保险销售人员:以保险销售人员的专业知识、销售能力、诚信水平、品行状况等为主要标准,对所属保险销售人员进行分级,并与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分级管理制度相衔接,区分销售能力资质实行差别授权,明确所属各等级保险销售人员可以销售的保险产品。3.对投保人: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制度规定要求对投保人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的,应当进行测评,并根据测评结果销售相适应的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应按照监管要求,严格执行金融产品、销售渠道、目标客户“三适当”要求,将合适的产品或服务通过合适的渠道提供给合适的消费者。本案例中,刘先生最初的投保计划没有充分考虑到自己的年龄、持续缴费能力、家庭情况等因素,选择了10年缴费,较长的缴费期间并不适合年长消费者。最终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实现了“将合适的产品通过合适的渠道提供给合适的消费者”。通过上述案例可以看出,消费者适当性管理对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风险提示

在此,广发银行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1.倡导理性消费理念,树立价值投资观念。消费者应根据自身的年龄、健康状况、财务状况、家庭情况等选择合适的产品,量入为出,适度消费。2.合理评估缴费能力,避免负担过重。原则上每年累计所交保费不应超过家庭年收入的20%-30%。消费者需结合自己的收入能力,合理规划保费支出,避免负担过重而影响生活品质,甚至断缴保费造成保单失效。3.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一定要积极配合保险公司组织开展的消费者风险认知、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如实回答问题,确保能够通过合适的渠道购买到合适的产品。

广发银行(北京宣武门支行)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A座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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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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