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安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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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村镇张金安小学推广普通话倡议书

创建于09-14 阅读1672

亲爱的老师、同学、家长朋友们:

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我国《宪法》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在全国第27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来临之际,我校响应“加大推普力度,筑牢强国语言基石”的号召,营造和谐、文明、活泼的校园环境,向老师、家长和同学们发出推广普通话的倡议:

一、认真学习、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自觉依法守法,做普通话和规范字的使用者、示范者和宣传者。

二、在学校和家庭生活中使用普通话,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主动推广普通话,形成良好的语言环境。

三、在各种场合使用文明用语,打造文明校园、文明城市。

四、正确使用规范汉字。不写错字、别字,不使用繁体字和已经废止的异化字、简体字。

五、把说普通话与维护祖国语言的纯洁健康,增强文化自信结合起来,使说普通话成为一种维护民族荣誉、崇尚祖国语言文化的爱国行动。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大力推广普通话,养成讲普通话的自觉习惯,使普通话成为生活语言,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博罗县杨村镇张金安小学

2024年9月14日

阅读 1672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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