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丰收季,田野换“金装”。为全力做好辖区“秋收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预防和遏制农村各类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和谐稳定,草市镇党委、政府发出如下倡议:
一、乘机动车要使用安全带,骑乘摩托车、电动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正向骑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乘坐摩托车、骑行自行车,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家长要教育好子女不在公路上逗留、玩耍。
二、严禁货车、三轮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出行时选择合法交通运输工具,不使用和乘坐农用车辆从事务工生产和走亲访友等交通活动,乘坐具备客运资质的车辆,抵制非法营运,拒绝拉客“黑车”。
三、严禁驾驶无反光标识和安全设施不全的拖拉机等农用车,以及故障车辆、改装拼装车辆上道路行驶。
四、驾驶机动车要做到:不无证驾驶、不酒后驾驶、不驾驶无牌车辆、不超载超员、不客货混装、不驾驶改装或报废车、不驾驶农用车上高速公路、不逆行、不抢道、不闯红灯。
五、风沙天能见度低时驾驶车辆要及时打开雾灯、示廓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近光灯,不要使用远光灯,保持安全车距,不要超车。夜间行车一定要驾驶有灯光的车辆并按规定使用灯光,车厢尾部要粘贴反光标识。
六、农村地区道路通行条件差,交通环境复杂,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备,驾车时要勤观察路况,减速慢行。行驶过程中,与前车和路侧保持安全距离,遇到路口、村口、学校时更要减速慢行或停车观察,确保安全。
七、拖拉机、收割机等农用车辆和机械在道路行驶时不能与汽车争道,要按规定、交通标志的指示行驶。
八、请勿占用道路晾晒粮食、从事路边经营等非交通活动,避免妨碍车辆的正常行驶,造成交通拥堵或交通事故。
九、农村地区交通信号灯、斑马线较少,驾驶车辆要注意礼让行人,横过道路时要反复观察来车方向和对向车道,切勿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骑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
交通安全无小事,文明交通靠大家!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 让我们一起携手,共创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
中共草市镇委员会
草市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