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秋收季节,也是农作物秸秆焚烧的高发期。为保护生态环境,有效预防焚烧秸秆带来的环境影响和安全隐患,八所镇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秸秆禁烧的工作要求,严厉打击和查处露天焚烧秸秆行为。
2024年8月30日下午,社管平台监测站推送小岭村鸵鸟基地火情信息到我镇。镇森林防火中队迅速作出反应火速赶到火点位置,发现王某某正在其承包地里焚烧玉米秸秆,队员立即制止并迅速扑灭火源。随后,镇执法中队到焚烧现场进行勘察,经测量,过火面积约70平方米。
森林防火中队迅速扑灭火源
当事人王某某指认秸秆焚烧现场
执法人员现场测量过火面积
王某某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违反了《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镇执法中队依法依规立案查处,对其作出罚款的处罚决定。王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配合接受行政处罚,并承诺今后绝不再犯。
向被处罚人王某某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焚烧秸秆不仅污染空气,还易引起火灾事故。在此,呼吁广大群众要引以为戒,坚决做到不焚烧秸秆。我镇有关部门也将继续加强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焚烧秸秆行为,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共同建设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