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赵长柱支队长关于适当增加室内培训学习指示要求。二大队联合指挥中心法制科于2021年12月1日14时在支队四楼会议室开展了关于人民警察警车使用管理规范的培训。会议由二大队一中队民警张超同志主持,指挥中心法制科科长宋健,一三四大队、机动队法制员和二大队全体民辅警参会。
会上张超同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下发的《人民警察关于警车使用管理规定》文件进行了讲解。
随后,指挥中心宋健科长就严格执行外出派车单申办制度,警车出警报备制度,强化警车违规通报制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四个方面向队员们进行了讲解。
活动最后,民警刘博嵩同志和指挥中心法制科科长宋健科长从警车使用规范、警车日常维护与保养、日常巡逻备勤出警遇到的一些切实问题与全体队员进行了深刻交流。
通过本次学习活动,大队全体民辅警对警车的使用与日常维护保养有了更深刻的认知,增强了队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对为以后更好的开展防爆处突,武装巡控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