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萌水镇组织开展城市奖扶(含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退休奖扶,无用人单位城镇奖扶)、特扶(含失独和伤残)人员信息核查工作,对全镇现享受扶助人员进行身份确认,核查是否有子女数增加、死亡、户籍迁出等退出情况,确保各项扶助“不错不漏”。
政策解读
1、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退休奖扶
扶助对象:具有我镇户籍,2022年11月1日以后从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办理退休,2016年1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孩子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扶助标准:每人每月100元。
2、无用人单位城镇奖扶
扶助对象:具有我镇城镇户籍,2016年1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孩子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无用人单位、失业、自由职业人员,年满60周岁。
扶助标准:每人每月80元。
3、计划生育特扶(失独)
扶助对象:具有我镇户籍,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独生子女死亡,现无存活子女,女方年满49周岁。
扶助标准:每人每月990元。
4、计划生育特扶(伤残)
扶助对象:具有我镇户籍,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女方年满49周岁。
扶助标准:每人每月810元。
萌水镇将扎实认真做好信息核对、录入上报等工作,确保新增对象及时享受到相关政策,使国家计生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