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首先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校工作的关心、支持和配合!在这秋色宜人的九月,我们即将迎来我国民间的传统节日——中秋节。在这团圆的日子里,为了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安全、有意义的假期,现将放假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敬请您配合做好孩子的监护、教育。
放假时间:9月15日—9月17日放假调休共三天
调休安排:9月14日上周一课程
返校时间:
寄宿生9月17日下午19:00前到校
午托生9月18号早上7:50前到校
温馨提示
1.合理安排假期作息保持健康有序的一日生活常规;注意动静交替,多带领孩子参加各项有益的活动。
2.鼓励孩子在家参与家务劳动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并能协助成人为别人服务,提高孩子的自理能力和责任意识。
3.支持孩子锻炼身体每天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户外运动,可以让孩子练习某项体育技能,如打球、跳绳等活动。
4.提前提醒孩子回校调整好心态与作息,尽量避免出现节后回校焦虑、疲乏等现象。
交通安全
一、安全行路。路上行走要靠边,横穿马路前必须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要在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玩耍。
二、安全乘车。上下学需乘坐交通工具时,不要乘坐“黑车”、“病车”和超载车(尤其无牌无照三轮车)等,搭乘二轮电动车、摩托车等要佩戴安全头盔,搭乘汽车要按规定系好安全带或使用专用儿童安全座椅等。
三、安全骑车。未满12周岁的孩子不得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孩子不得驾驶电动车、不得无证驾驶机动车(年满18周岁才可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等。家长要管好车钥匙,严禁孩子违规驾驶。以下有关车辆分类和驾乘车要求,请各位家长和同学熟知,违规驾乘车辆安全隐患大,容易导致交通事故。
(一)大绿牌、小绿牌及小蓝牌电动车(扫码即开的“小黄车”系小蓝牌)。这三类车属于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需驾驶证,但需年满16周岁以上才能驾驶,驾乘人员均要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可以搭载一人;在城市道路上驾驶时只可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儿童,搭载六周岁以下儿童应当使用固定座椅。
(二)轻便二轮摩托车(大蓝牌)。这类车属于机动车,需年满18周岁并依法取得D、E或F驾驶证才能驾驶,且要佩戴安全头盔。这类车不可载人。
(三)普通二轮摩托车(黄牌)。这类车属于机动车,需年满18周岁并依法取得D或E驾驶证才能驾驶,驾乘人员均要佩戴安全头盔。这类车允许搭载一名12岁以上的人员。
防溺水安全
教育孩子不要到危险水域玩耍,不结伴出行戏水,不在水边、桥上追逐打闹;不临近水域骑行。
有物品掉落水中时,不要盲区去捡,应该请成人帮忙捡拾或干脆放弃。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严禁孩子进行钓鱼、游泳等危险活动,禁止到河边、水库旁、池塘边等危险水域玩耍;
务必做到防溺水“六不一会”:
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消防安全
在家千万别玩打火机、火柴等火源。一旦家里发生火灾,要拨打119报警,然后想办法逃离出去。
注意安全用电,不乱拉私接电源、电线,不要用湿手触摸开关或用电器,不能捣弄用电设备,人离开时须将用电开关关闭。
不要在野外随意用火,以免引发火灾。
饮食安全
勤洗手,勤通风,不吃生冷上火食物,做到早睡早起,勤运动,提高自身免疫力。
要做好各种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不到人群密集的地方,注意预防传染病。
平时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防“病从口入”。不吃腐烂变质的瓜果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居家安全
加强家中电源、燃气、热水器等用品的安全防范措施,教会孩子正确使用方法,避免触电、中毒、烫伤等事故发生。
做好家庭阳台、窗台、楼顶平台等区域的安全保护措施,教育孩子不攀爬,谨防伤、坠落,不向楼下抛扔物品。
将易燃易爆、锋利、高温、有毒或其他对孩子有潜在威胁的物品如玩具、利器、药品、洗涤剂等放置好。
教育孩子,不要随意将东西放进口、耳、鼻中,不随意把东西往头和脖子上套。
防诈骗安全
充分认识并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教育孩子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保护好自己的私人信息,家里的电话不轻易泄露给陌生人。不贪图蝇头小利,不轻信中奖消息。
传统文化教育
作为我国的传统节日,中秋节蕴含着深厚的文化内涵,更承载着浓浓的家国情怀, 家长们不妨抓住这个时机,对孩子进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在节庆和乐趣中增加对传统文化的了解、尊重、敬畏:
1.普及中秋知识:给孩子讲讲中秋的来历、 传说、习俗等,帮助孩子更好地了解中秋节。
2.感受节日氛围:和孩子一起赏月、赏花灯、吃月饼,通过中秋习俗感受浓郁的节日氛围。
3. 拉近亲子距离:给孩子讲讲中秋团聚的意义,跟孩子说说心里话,做喜欢的事情,共享亲子时光。
在这个中秋佳节,再次祝愿大家与亲朋好友共度月圆夜,传递温馨的祝福,感受团圆的幸福。中秋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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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黄玉娟
初审:劳爱莲
终审:祝家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