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山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两节”期间警示教育活动

双滦区
创建于09-13
阅读 1319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全面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安全稳定工作,9月13日,元宝山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两节”期间警示教育活动。

        首先,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召开了“两节”期间警示教育大会。会上,司法所工作人员宣读了《承德市司法局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通知,着重强调“两节”期间社区矫正对象应该遵守的规定和纪律,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端正思想认识,不允许出现手机关机欠费、人机分离和去向不明等情况,严格依法依规落实请销假制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随后,组织所有的在册矫正对象签了《社区矫正对象“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提示》。

        警示教育大会结束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了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强调社区矫正的严肃性和纪律性,同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深刻认识违法犯罪行为对个人、对家庭和社会的危害,增强他们的法治意识和悔罪意识。

        通过此次活动,元宝山司法所进一步掌握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在加强对他们的监管和教育同时,也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和服从管理的意识,确保安全、健康、文明的度过“两节”,为引导矫正对象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顺利解矫奠定了基础。

阅读 1319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