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学生家长: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营造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生态环境,既是国家发展全局战略,也是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景。
遗憾的是,有些农民朋友没能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在每年夏、秋农作物采收的时节,露天焚烧大部分农作物秸秆,出现了村村点火,处处冒烟的现象,造成了资源浪费,污染了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安全隐患,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
各位家长朋友们,露天焚烧秸秆属于违法行为,与全国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相违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所以,请您务必铭记并恪守: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实施秸秆禁烧,搞好综合利用,既可以提高经济效益,又可以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空气质量,打造秀美乡村。作为学生家长,我们应该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说服自己的亲朋好友,坚持“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收集利用好自家农田里的秸秆,全面实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为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秀美乡村贡献自己的力量。
当前,老城镇秸杆禁烧攻坚战已经打响,让我们共同携手,为营造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生态环境、共建美好家园而努力奋斗!
沈丘县老城镇第一初级中学
202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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