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莫让“校园贷”“贷”走你的青春

刘梦婷
创建于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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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介绍:

大学生小李,心仪的女孩要过生日了,女孩邀请他参加生日派对。因为女孩喜欢摄影,小李为了获取女孩芳心,打算送给她一部单反相机,费用2万元。但小李家庭经济条件不好,一时凑不到这么多钱,正在他一筹莫展时,手机上收到了一条短信: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零门槛、无抵押,放款快。小李按照短信提醒,下载了借贷APP,贷款2万元,扣除手续费及管理费,到账18000元,贷款1个月,月利息3%。很快一个月期限,但小李无偿还能力,平台催收人员让他新贷还旧债,就这样,一年不到,小李欠下的贷款本息合计达10多万元,家人、同学和朋友电话被催债电话打爆,不得已小李家人报警,并和亲戚朋友借款还了贷款,小李事后真是后悔不已,不该虚荣心作怪,超前消费。

案例分析:

非法“校园贷”是指一些非法机构通过“零利息”“超便捷”“零风险”等虚假宣传,诱骗在校学生向其借款,最终引诱学生跌入“套路贷”“高利贷”陷阱,“小贷”滚成“巨债”。2020年8月20日最高法修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中指出,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原《规定》的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标准。上述案例中的“3%”的月利率看似不高,但加上平台提取的手续费、管理费、逾期费等综合成本,已远超同期市场利率。

风险提示:

1、理性消费,大学时光美好而宝贵,学生要坚持以学业为重,不要盲从、攀比、炫耀,不要超前消费、过度消费或从众消费。

2、擦亮眼睛,选择正规金融服务渠道,凡是非正规金融服务都要远离。切不可轻信不法分子的诈骗诱饵,让不良校园贷钻空子。

3、保护个人信息,不将自己的身份证借给他人,保护好个人及家庭的信息不外泄。

4、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坚决抵制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做到不参与,不传播,遇到有同学申请网贷,及时提醒。

  农行大连旅顺支行提醒您:大学生作为社会的新生力量,虽然充满活力和创新精神,但也容易成为诈骗分子的目标。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大学生的金融知识普及和防骗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共同努力,打击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为大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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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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