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新气象,为进一步做实做细校园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和自我保护意识,生命安全意识,普及反校园欺凌等法律知识,9月13日上午,我校邀请大城县人民检察院杨波检察官,到校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在新学期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活动目的
1.加强法治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3.树立建设和谐社会、和谐校园的观念。
讲座现场
杨检察官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围绕“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主要表现形式”“校园欺凌案例”“如何避免校园欺凌”等方面给学生们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帮助学生们正确认识和判断“校园欺凌”,养成遵纪守法的自觉意识和良好行为习惯。
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行为。学生们也应该学会保护自己,勇敢地站出来反对欺凌行为。只有共同努力,才能构建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认真学习
同学们认真的听着杨检察官宣讲的校园欺凌知识,做好笔记。
互动问答环节
“遇到校园欺凌该怎么办,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在互动问答环节,同学们认真听讲、积极互动,现场气氛十分热烈,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帮助同学们增强法治观念,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这种互动不仅增强了师生对法律的认识,也激发了他们对抵御欺凌行为的积极态度。
活动总结
活动最后,张艳霞副校长代表学校向同学们发出如下倡议:
同学们要学会自我保护,坚决向学生欺凌说“不”!做一个尊法、守法、爱法的小学生,为自己争光,为学校添彩。老师和学校是同学们的坚强后盾,公检法司部门是同学们的坚强堡垒,愿每一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健康成长!
今后,我校将继续推进“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等工作,不断培养学生法治意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坚实的多方位“保护墙”,用实际行动守护平安和谐的校园!
编辑:崔广润
审核:张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