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事关教育公平、社会公平。为使广大家长了解资助政策,确保符合政策的学生享受国家教育惠民政策,特在此向您介绍义务教育资助政策。
1.“两免一补”
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即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学生学杂费、教科书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
2.资助范围
由教育部门批准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公、民办小学和初中学校(含九年一贯制学校)。
3.资助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保证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低保户、特困救助供养户、残疾儿童、孤儿等重点保障人群)。
4. 资助标准
两免标准:
对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免收学杂费和教科书费。
对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按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标准予以减免,学杂费高出财政补助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
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学期625元;初中每生每学期750元。
非寄宿生:按寄宿生补助的50%给予补助。
学校咨询电话:18091301821
大荔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913-3266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