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家长朋友们:伴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网络应运而生,渗透于生活的方方面面。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信息资源,增强了与外界的沟通和交流,创造了精彩的娱乐时空,在享受优质资源时一些不良内容也极易对幼儿造成伤害。 为了保证幼儿的身心健康,提高广大师幼及家长的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营造安全、健康、文明、和谐的网络环境,保证幼儿园网络的正常运行,以此引导幼儿,特别是引导家长安全、健康使用网络信息技术,现将网络安全有关知识进行宣传。
“网络谣言”的类别及表现形式
1.网络犯罪谣言这类谣言一般是捏造一些骇人听闻或令人发指的犯罪信息,引起公众愤怒、恐惧,引发公众对政府、政府工作人员或某些群体的不满,同时也影响当事人的声誉,扰乱他们的正常生活。
2.网络恐怖谣言这类谣言一般是虚构恐怖信息或危害公众安全事件信息,引发公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引起公众对政府管理的不满,影响社会稳定。
3.网络灾害谣言捏造某种灾害即将发生的信息,或者捏造、夸大已发生灾害的危害性信息,引起公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4.网络政治谣言主要指向党和政府,主要涉及政治内幕、政治事件、重大政策出台和调整等内容,让公众对国家秩序、政治稳定、政府工作产生怀疑和猜测,破坏党和政府的形象,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权稳定。
5.网络个人事件谣言网络个人事件谣言针对某些个人特别是名人而编造吸引眼球的虚假信息,侵害当事人隐私,给当事人造成负面影响甚至经济损失。
6.网络食品及产品安全谣言指捏造或夸大某类食品或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引起公众对该类食品或产品的抵制,导致该类食品或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损失。
幼儿需注意
1. 尽可能晚一些让幼儿接触电子产品。尽量不要给幼儿玩电子产品,当幼儿有了一定的自制力,再慢慢培养他们使用电子产品的习惯。特别是两三岁以前的幼儿,一定让他们远离电子产品,避免屏幕刺激幼儿的眼睛。
2. 尽可能隐藏家中的电子产品,不要让幼儿知晓。在幼儿很小的时候,手机、平板电脑这些电子产品尽可能地放在他们接触不到的地方,让他们知道,电子产品是大人用来工作的,不是小朋友玩的。那么幼儿的第一兴趣就会减弱很多,转而关注其他东西了。
3. 家长以身作则,不要当着幼儿的面玩游戏。家长要以身作则,不管多么喜欢玩游戏,只要幼儿在身边,都忍住不去玩。如果想玩,可以在幼儿看不到的地方,单独一个人玩。
4. 幼儿调皮时,不要把玩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当作奖励。这是很多家长会犯的错误,只要幼儿不听话、不吃饭时,就把电子产品给他们玩,作为吃饭或听话的交换条件。经常这样,一旦幼儿想玩了,就会使小性子。遇到这种情况,大多数家长都会妥协,习惯一旦养成了就很难改变的。所以,建议把握好“开始关”,不要让幼儿养成这种不良习惯。
5. 需要使用时,控制时间与内容,避免游戏的诱惑。由于活动的需要,多多少少会用到一些电子产品。这个时候,家长们可以尽量多安装一些学习工具或是与学习相关的学习软件;同时控制幼儿使用的时间,每次尽量不要超过30分钟。
家长需谨慎
家长们可以在手机应用商店里搜索“国家反诈中心APP”,国家反诈中心APP是一款能有效预防诈骗、快速举报诈骗内容的软件,软件里面有丰富的防诈骗知识,通过学习里面的知识可以有效避免各种网络诈骗的发生,提高每个用户的防骗能力,还可以随时向平台举报各种诈骗信息,减少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普法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图文编辑:赵寸思琦
审核:尹彦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