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佳节倍思“清” ,欢度节日慎微“廉”。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推进清廉金融文化建设,分行纪委提醒全体党员和干部员工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时刻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强化廉洁意识,切实认清“一顿饭”“一张卡”“一个红包”往往就是腐败腐化的“源头”;自觉守纪律、明底线、知敬畏,净化朋友圈、交往圈、娱乐圈,始终心怀戒惧、敬畏法纪、尚廉戒奢,严防“节日病”,严守“廉洁关”。
一是各级党组织和单位要以多种方式保障中秋、国庆期间人员与业务安全稳定,加强隐患排查,防范负面舆情,及时消除各类风险。
二是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作风。要认真贯彻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要求,增强“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是用心用情关爱困难员工,通过多种方式把党组织和集体的温暖送到困难党员、员工坎上,严禁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
四是严明廉洁过节各项纪律要求,倡导勤俭节约文明过节新风尚,杜绝违规操办婚丧喜庆、“舌尖上的浪费”等不良习俗;坚决整治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问题,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吃喝等问题,对违规公款购买高档白酒、酒驾醉驾等问题深挖细查、从严查处;防范其他各种违纪违法违规行为。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所属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张志勇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23年9月,张志勇组织本企业有关人员聚餐,相关费用先以业务招待费名义公款报销,后续为进一步掩盖公款吃喝问题,又将餐饮发票替换为办公用品发票,将业务招待费名义更改为办公用品费用名义。张志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整职务处理。
2.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春杰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娱乐活动安排等问题。2017年至2023年,王春杰多次在高档饭店、内部食堂等接受多名私营企业主的宴请,饮用高档酒水;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打高尔夫球、赴境外旅游等活动。王春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昌平区流村镇原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张玉祥,四级调研员曾毓平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24年7月,张玉祥、曾毓平在防汛值班期间擅自离岗,接受该镇北照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贺德浩组织的宴请并饮酒。张玉祥、曾毓平、贺德浩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张玉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职务;曾毓平、贺德浩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国门街道所所长史勇辉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等问题。2023年春节、中秋、国庆节前,史勇辉收受辖区内企业赠送的熟食、面点等礼品,并分发给本所工作人员;收受辖区内企业闪送的水果等。此外,史勇辉在辖区内餐饮企业就餐,要求给予优惠。史勇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唐山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李建忠在省委党校培训期间违规聚餐饮酒、违规接受下属及私营企业主宴请问题。2024年3月,在省委党校封闭培训期间,李建忠在宿舍违规聚餐并饮酒。2017年9月至2023年11月,李建忠多次违规接受下属、私营企业主等安排的宴请并饮用高档酒水。李建忠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8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6.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四级调研员张荫来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3年6月,门头沟区开展综合治理联合执法检查,张荫来作为检查组成员,要求迎检企业安排就餐住宿事宜。检查当日,检查组在迎检企业安排的民宿就餐并住宿,费用由该企业负责人承担。张荫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通州区潞城镇原党委委员石韧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接受宴请问题。2022年2月至2024年3月,石韧借用某私营企业主提供的轿车一辆,供其日常使用。此外,石韧及其家人、朋友、同事多次接受某私营企业主在租赁别墅内的宴请。石韧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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