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税纪法微课堂第七期】

亮剑“蝇贪蚁腐”   寸步不让纠治“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周建鑫
创建于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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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强化问题导向,以解决问题实效持续擦亮作风建设“金色名片”,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把作风要求传导给每一名同志、落实到每一项工作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铁的纪律狠刹享乐奢靡歪风,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顽瘴痼疾出重拳、下狠手,一体推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让违规违纪者知痛知止。要以改革精神、严的要求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监督检查,真抓真管、严抓严管,确保各项规定落地见效,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中秋、国庆节假将至,要坚持和深化运用节点监督的有效经验做法,坚决遏制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推动风气持续向好,不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

      (数据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8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了2024年7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情况。当月,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51起,批评教育和处理28260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8605人,这是连续第131个月公布月报数据。

当前,在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下,仍旧有干部顶风作案。从查处问题类型看,7月查处的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3类问题,分别占当月查处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的46.9%、24.2%、15.4%。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依旧严峻。(数据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新形势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花样翻新、隐形变异

05:01

(视频来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新形势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问题凸显、形式严峻

04:30

(视频案例来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案例:山西省忻州市代县县委原书记田永清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6年至2023年,田永清多次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食用高档菜肴,饮用高档酒水;借逢年过节之机,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38万余元,以及高档酒水等礼品。田永清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4月,田永清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案例:福建省福鼎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陈玮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21年至2023年,陈玮多次在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节日期间,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高档烟酒等礼品及消费卡。陈玮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行为,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中的党员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的行为。

收受礼品礼金,属于不正之风的范畴,目的是投桃报李,以“人情往来”之名,行权钱利交换之实。从近年来执纪监督情况看,违规受礼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应及时纠正,防止受礼行为逐步发展为权钱交易的受贿行为。《条例》第九十七条规定,做到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主要是指与执行公务相关联、与公正执行公务相冲突,包括管理和服务对象所赠,也包括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所赠,还包括其工作业务范围内外商、私营企业主所赠,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所赠。“财物”,主要包括货币、物品和财产性利益,其中财产性利益包括可以折算为货币的物质利益,如房屋装修、债务免除等,以及需要支付货币的其他利益,如会员服务、旅游等。

上述案例中,党员、干部在中秋节、春节等节假日期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其行为已构成违反廉洁纪律,均予以严肃处理。

【纪法链接】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七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八条 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三条 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有关条款摘录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一)违反规定向管理服务对象收取、摊派财物的;

(二)在管理服务活动中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的;

(三)在管理服务活动中态度恶劣粗暴,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

(四)不按照规定公开工作信息,侵犯管理服务对象知情权,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

(五)其他侵犯管理服务对象利益的行为,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有关条款摘录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的;

(二)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在公务活动或者工作中接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

(四)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的;

(五)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的;

(六)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

(七)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

有前款第(一)项规定行为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刹住“四风”作为巩固党心民心的重要途径,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要露头就打,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要时刻防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中秋、国庆将至,节点就是考点,各级纪检组要盯住节日期间易多发的“四风”问题,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力度,坚决遏制不正之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双节来临之际,祝大家节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让我们携手共进,以饱满的热情和更加坚定的信念,为税收现代化的发展贡献青年力量。

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党委纪检组

国家税务总局甘其毛都口岸税务局党委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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