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中秋佳节齐欢庆,远离洗钱助平安!

国任财险宝鸡中支
创建于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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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中秋的圆月高挂,我们欢聚一堂,享受团圆的温馨时刻。

但在这欢乐的氛围下却隐匿着洗钱犯罪分子的陷阱,其花样繁多,让人防不胜防!

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些反洗钱相关知识以及假日期间常见的洗钱套路,帮助大家远离洗钱风险,欢度中秋佳节!

洗钱犯罪的主要行为方式

《刑法》第191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洗钱罪的行为方式主要是提供资金账户、将财产变现、转账、跨境转移、投资、虚构交易等。

从统计数据来看,洗钱犯罪案件的行为方式主要有:(1)单纯提供银行、微信、支付宝、证券等账号;(2)设立公司或利用控制的公司虚构交易、虚构债权债务关系;(3)提供个人账户并将钱款用于投资理财产品、理财项目等;(4)代买房产、股权等;(5)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兑、代办房产过户、代卖房产等;(6)取现、协助转账等;(7)低价收购赃物。

中秋节期间,可能出现的涉及洗钱的行为还包括:1.犯罪分子可能打着“扫码送券、扫码送礼”等旗号吸引潜在客户扫码,扫码之后,犯罪分子通过篡改手机支付设置,劫持他人支付账号进行洗钱;2.犯罪分子假借厂商名义印制月饼券,通过多次倒卖月饼券进行洗钱活动;3.倒卖高价数字藏品月饼等。

请拒绝参与上述有洗钱风险的活动。并警惕各种诱导扫码的活动或买卖高价数字藏品。

商户请注意

线上、线下大额消费,尤其是容易通过倒卖或藏有大量现金等方法变现的商品,可能是洗钱手段,节日期间需格外加强警惕。

上游犯罪分子表面上作为下大额订单的客户,在线上转账或线下找“跑腿人”结账过程中,要求商户提供银行卡卡号、资金账号等接收对方转账。此时打入商家卡号中的资金为涉诈资金等赃款。商户的银行卡会被冻结。涉案资金会被划扣。

高风险商品包括:数码相机、手机、黄金、定制的藏有大额现金的花束、定制的藏有大额现金的蛋糕、高价烟酒、大量废旧金属、大量整本刮刮乐彩票、大量高额手机充值卡(代购)。

不法分子还可能声称需要刷银行流水,通过提供高额“中介费、购买费”等方式要求商户提供银行卡账号,或者以打牌兑换现金为借口,将赃款转入商铺老板的账户,让其兑换现金或到银行取现。或者不法分子“借用银行卡”,要求卡主去银行取现或通过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平台转账。均为洗钱行为。被“借用”的银行卡都会被冻结。根据警方的提醒: (1)请商家警惕大额采购却“毫不挑剔”的订单;警惕贵重物品通过“跑腿”“外卖”送货,买家不露面的订单。警惕形迹可疑的买家。注意买家有无伪装,若有,要求其去掉伪装。(2)规范收款流程,尽量通过公对公转账。核实资金的来源,拒绝来历不明,尤其是通过第三方非官方渠道打入的货款。(3)不随意提供个人收款方式,若发现账户出现异常状况,第一时间到银行卡开卡行查明原因,保存证据及时报警,配合调查。

洗钱罪最新司法解释

8月1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解释》自2024年8月20日起施行。

《解释》共13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自洗钱”、“他洗钱”犯罪的认定标准,以及“他洗钱”犯罪主观认识的审查认定标准。二是明确洗钱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三是明确“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七种具体情形。四是明确洗钱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罪的竞合处罚原则。五是明确罚金数额标准。六是明确从宽处罚的标准。

《解释》明确,洗钱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且具有多次实施洗钱行为;拒不配合财物追缴,致使赃款赃物无法追缴;造成损失二百五十万元以上;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解释》将通过“虚拟资产”交易列为洗钱方式之一。明确通过“虚拟资产”交易、金融资产兑换方式,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

犯洗钱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判处一万元以上罚金;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罚金。

请主动远离潜在违法犯罪活动,过安心中秋节!

国任财险宝鸡中支提前祝您:中秋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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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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