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危险,会避险”|唐山一职专(西校区)致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

西校区孙楠
创建于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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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和省教育厅工作部署,深刻吸取山东东平县交通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推进“全市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切实做好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确保学生出行安全,现就交通安全问题做如下温馨提示:

  • 不满12周岁,不得在道路上骑行自行车,不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
  • 驾驶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安全头盔,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划分车道的路段要靠右边行驶。
  • 要主动避让机动车辆,不闯红灯,不走快车道,不逆行,停车不可越过停车线。
  • 不打伞骑车,不脱手骑车,不骑车带人,不骑“病”车,不骑快车,不与机动车抢道,不平行骑车,不在恶劣天气骑车。
  • 骑车转弯要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
  • 掌握不同天气的骑车特点,做到:“顺风不骑快车,逆风不低头猛踏,雾天控制车速,冰雪天把稳龙头,雨天防止行人乱穿。
  • 不要在禁行道路、路段或机动车道内骑车。
  • 骑车时不要牵引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
  • 头、手等身体部位不能伸出窗外,管好身边物品,防止扒窃。
  • 一定要乘坐有营运资质的客车和出租车,拒乘“黑校车”、超载车、货车驾驶有盲区,非机动车、摩托车及行人在通过路口时,不要抢先超越正在转弯的大型车,尽量与大型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货车、拖拉机、三轮车以及改装车、拼装车等,如发现各类违规搭载学生的车辆要迅速向公安机关举报。
  • 乘车时,要在车辆停稳后有序上下车,不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向车外抛洒物品。

远离大型车辆:

  • 公交车、货车等大型车辆转弯时,前轮、后轮轨迹不同,极易剐蹭到附近的行人。应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

充分观察路况:

  • 过马路前要充分观察路况,遵守交通规则。通过有遮挡、难以观察交通状况的路口时,应严格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原则。

避免在车辆周围停留:

  • 特别是儿童,应避免在车辆周围玩耍,以免进入驾驶盲区。
  • 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靠右边行走;穿越马路须走人行横道。
  • 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应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要左顾右盼,注意来往车辆,不准追逐、奔跑。
  • 没有行人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 不准爬越马路边和路中的护栏、隔离栏,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 不要在道路上玩耍、坐卧或进行其他妨碍交通的行为。


    安全是生命的守护者,是幸福的源泉,让我们共同呼吁:“关爱生命,关注安全,让交通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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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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