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财险三门峡中支以案说险——防范非法集资

中华财险三门峡中支
创建于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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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为民谱新篇、守护权益防风险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二、非法集资有哪些表现形式?

  (一)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二)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三)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

  (四)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以承诺给付货币、股权、实物等回报新式吸收资金。

  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一、理性不侥幸。坚守底线,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风险大不大,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实际,问问家人朋友怎么看,切勿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

  二、稳健不冒险。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冒险投资。

  三、警惕非法集资常见套路。警惕承诺高回报、编造虚假项目、以虚假宣传造势、利用亲情诱骗,提高非法集资辨别能力。

  四、辨别融资合法性。看企业是否取得营业执照、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看宣传内容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看企业是否有实体项目及项目的真实性、资金去向等;看是否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

以案说险

  刘先生在某艺术品交易中心购买了“名人字画”和其他“贵重艺术品”,只签订了交易合同但没有实物交易,艺术品交易中心承诺合同期满后以折合年收益不低于10%的价格对出售的商品进行回购。赵先生分三次购买总计10万余元的“商品”,合同到期后,该艺术品交易中心表示资金紧张,无法按合同进行回购,赵先生等待半年无果后选择报警。

  经公安侦查,该艺术品交易中心假借“艺术品”交易为由,实则进行非法集资行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吴某某、孙某某等人均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集资不仅侵害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会严重扰乱经济、金融秩序。让我们提高警惕意识,远离非法集资,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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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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